over 9 years ago

https://sites.google.com/a/hsnet.ee.ncku.edu.tw/noopenict/
連署網頁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2M35PJVL_B3VUtaNTVjQzZuME0/edit
聲明書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2M35PJVL_B3MUN5cW12RDh1N3M/edit
Q&A

反服貿開放2類電信連署 逾200學者加入
2014年04月08日15:34
蘋果日報許敏溶/台北報導

服貿協議開放中資在台經營第2類電信特殊業務,引發學者質疑恐影響資安、國安,近250學者今天再度發表聯合聲明,強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說開放第2類電信無損國安是惡意欺瞞國人,網路沒有封閉,目前兩岸存在敵對關係與政治風險,不應開放對岸來台經營電信服務。

第1類電信事業如中華電信擁有有線傳輸網路等電信機線設備,第2類電信則本身沒有電信機線設備,要跟第一類電信事業租用。服貿協議中,台灣將開放中資經營第2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等。

NCC主委石世豪日前在立院指出,僅3個學者反對服貿開放第2類電信業務,上周即有49位學者出面發表聯合聲明,昨天NCC副主委虞孝成指「部分」學者誤導,強調無損國安,今天台大電機工程學系教授林宗男等人再度開記者會反駁NCC回應。

在日本開會的台灣大學副校長陳良基也以電機系教授身分參與聯署,並發表聲明稿指出,存取網路服務是現代年輕人每天都離不開的服務,不是老技術;林宗男則說,若開放沒問題,會有這麼多學者一起連署嗎?NCC誤導民眾說第2類電信是封閉型網路,但所有網路都可互相連結,一旦開放,台灣國安問題馬上浮現。

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馮輝文更直指,NCC說2類電信是封閉性質,無損國安,這種說法是惡意欺瞞國人,政府的想法太天真。

專精於網路通訊產業的阿爾卡特朗訊前台灣區總經理曾祥峻說,數據交換通信服務不是過時服務,現在廣泛運用,開放2類電信對國安的確有影響。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04/373241/
蘋果日報 2014.4.4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服貿協議開放陸資到台灣經營第2類特殊電信服務引發學界憂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日前在立院說,開放3項第2類特殊業務對資安風險「微乎其微」,沒有整個學界,僅3個學者反對。今天有49名電信、資訊相關科系學者聯名發表聲明,反對服貿協議開放第2類電信產業與電腦及相關服務業,聲明指出,兩岸實質上仍存在敵對關係與安全風險,基於電信相關服務業對國家安全及民眾資訊的敏感性,呼籲服貿協議應排除電信服務類別。

聲明全文如下:

學術界反對服貿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產業與電腦及相關服務業聲明稿

基於電信產業與電腦及相關服務業對國家安全及民眾資訊的敏感性,當前兩岸關係雖進行頻繁經貿互動,但實質上仍存在敵對關係與安全風險,服貿協議應排除電信服務類別,以維護台灣全體人民及政府之資通訊安全。理由如下:

一、資通訊服務是國家關鍵基礎建設的神經系統,政府有責任與義務善盡管理保護之責,以維護國家整體安全與人民資訊使用與通訊之安全。
二、政府保護資安與國安之策略應採取事前預防而非事後補救,阻絕威脅來源於境外。
三、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中資廠商通訊設備之採用均嚴格設限,也未開放中方電信服務商經營其內部電信服務。
四、政府一方面視陸資人員為可能之資安威脅,不准其進入電信機房,另一方面卻又開放電腦及相關服務業,准許陸資人員進入敏感度高的電腦主機機房,國家資訊安全政策自相矛盾。
五、兩岸關係在頻繁經貿互動之餘仍存在有敵對關係與政治風險,電信服務屬高機敏,應不予開放。

共同連署人

林宗男 台大電機系暨電信所教授
林盈達 交大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
李忠憲 成大電機系暨電通所教授
蔡仁松 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陳孟璋 中研院資訊研究所研究員
廖弘源 中研院資訊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陳伶志 中研院資訊研究所副研究員
陳榮傑 交大資訊工程系教授
林俊宏 中山大學資工系教授
李鎮宜 交大電子工程系教授
廖宜恩 中興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兼主任
高勝助 中興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黃國源 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傅楸善 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賴飛羆 台灣大學電機系、資訊系與生醫所教授
陸曉峰 交通大學電機系教授
林信標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教授
鄭士康 台大電機系暨電信所教授
邱泓文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資訊研究所教授
陳信樹 台大電機系副教授
陳耀銘 台大電機系教授
陳奕君 台大電機系暨光電所副教授
陳和麟 台大電機系助理教授
馬自莊 台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特聘教授
賴威光 中山資工系教授
蘇文鈺 成大資工系教授
李坤洲 成大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系教授
張林煌 台中教育大學資科系教授
蘇賜麟 成大電機系教授
朱聖緣 成大電機系教授
張順志 成大電機系教授
張簡樂仁 成大電機系教授
許蒼嶺 中山電機系教授
張名先 成大電機系副教授
蔡佩芸 中央電機系副教授
蔡作敏 中正電機系助理教授
蘇黎 中央研究院 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呂忠津 清大電機系教授
闕志達 台大電機系教授
吳育任 台大電機系副教授
卓胡誼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機系教授
郭致宏 成大電機系副教授
吳昇 中正資工系副教授
劉光浩 成功電機系助理教授
蔡作敏 中正電機系助理教授
林丁丙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 教授
陳偉凱 台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白宏達 台北大學通訊工程系教授
鄭献勳 東華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

楊明超 益網科技NASA/JPL network architecture 創辦人
蔡家玲 台灣車載資通訊產業協會資深經理
廖威捷 美商高通網路工程師
李蔚信 美國 Google資深工程師
李彥民曾任:美國大通銀行 - 資安管理師,
美國貝爾斯登投資銀行 - 資訊安全評審長

 
over 9 years ago

為何服貿協議的網路與電信條文外行又不專業
文 / 吳國維,ICANN 董事,NII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 執行長

針對服貿協議的網路與電信條文,從我的角度來看,只能說:「台灣不知是誰去談網路與電信的,但從條文來看!外行又不專業!」

(一)談電子商務怎麼會以台灣交換福建省!

先不談市場規模,中國在沒有通過服貿協議之前,阿里巴巴的淘寶與騰訊的WeChat老早已經進台灣市場,不是嗎?也就是說「台灣網路不會任意地過濾阻擋網路服務」,但台灣電子商務進得了中國嗎?因為中國有過濾與阻擋!所以要談電子商務的要點不是拿「台灣」交換「福建省」(不覺得被矮化成一個省嗎)?而是應該要求中國開放不要過濾阻擋台灣網路進入中國吧!從這一點,就知道台灣去談判代表有多麼外行不專業!何況台灣電子商務市場規模與福建省一樣嗎?這可不是用人口數量算的吧!真不專業!

「在福建設立,服務範圍可及全中國」?這部分不是經濟部說了算,我們應該要求經濟部說明他的論述依據是甚麼?簡單說,中國部會發給網站執照以外,中國各省的確可以發電子商務執照,但只是該省!經濟部說可以經營全國,請說明那個單位發全國執照?若是全國性執照,為何設限據點在福建省?不通。另外,不止是這張執照,還要許多執照,包括各種商品的販售執照,這些經濟部知道嗎?

(二)竊取個資需要進入機房嗎?

看看美國NSA,需要進入機房才能拿到個資嗎?管電信的通傳會,請專業一點吧!想想看,你到大哥大服務據點不是可以看到你們的個資嗎?人家只要成立電信業者的經銷商就可以取得你的個資,不是嗎?政府,專業點!人民,聰明點!別笨了!

(三)壯年人口流失!

從台灣過去部落老年化到農村老年化!依據經濟部次長講法,政府想把「台灣老年化」嗎?因為台灣政府叫年輕人去中國找工作,台灣政府居然把幫其他國家創造就業機會給台灣當「利」,神經病,台灣政府政策居然是要年輕人「離鄉背井」尋找就業與生存!他們沒有看到美國歐巴馬總統是邀集美國業者把製造業搬回美國來創造美國人不需「離鄉背井」就可以就業嗎?

(四)台灣有個資法為何還擔心中國竊取個資?

哇!台灣人,你們怎麼會以為「個資法執行」等於「個資保護」!天啊!第一,先別論個資法修得好不好,個資法實施不等於台灣社會是否已經落實個資維護!(例如eTag)第二,個資法通過,只是說違反個資法的人與單位在有事證下必須負相關權責!因此,你必須抓得到人與事證,個資法才有功用。若侵害或竊取台灣人個資者來自台灣以外(不論中國、美國等),台灣個資法執行是無法落實「保護台灣人個資」的!台灣人,千萬不要以為有「個資法」就已經達成「保護台灣人個資」!這種謬誤很可怕!

最後,我想說:「談判與競爭力有甚麼矛盾!沒水準!」兩個國家談判的重點是如何取得國家產業以及人民的最大利益!難道說,因為我們有競爭力就可以忽略「台灣的利益」,就可以開放讓利嗎!想想多年來的台美談判,美國有因為「競爭力」而讓利給台灣,不列入301名單嗎?從此就知道台灣政府談判代表老拿「競爭力」來胡扯談判,是「外行與不專業」!談判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爭取國家企業與人民的最大利益,跟台灣有沒有競爭力不要混為一談!笨啊!

 
over 9 years ago

別管香蕉、蛋糕、太陽餅了!你聽過CPC86751嗎?
吳誌豪

===前言===

看得懂我的標題嗎?有看過CPC這個縮寫嗎?或是要換個問法,你看過服貿條文(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嗎?還是你根本不知道原來服貿條文有附件?如果上面的問題你一個都回答不出來,我建議你可以花點時間研究一下!

本人在水中聲學這個領域已有一段時間,希望能利用有限的知識,分享我對這個議題的看法與想法!本文將從海洋聲學對國防安全的關係開始,再針對服貿協議中CPC86751這個項目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討論。最後還是希望各位先進能給予本人指教與建議,以釐清我目前的疑問與擔心。

===本文開始===

你一定會好奇,海洋聲學跟國防安全有什麼關係呢?以下我盡量講得白話一點,以免大家消化不良!海洋聲學在國防上的應用,間單講就是研究聲納的聲音在海裡面怎麼走?換句話說,就是我軍拍發的訊號可以傳到哪裡?敵軍發的訊號或是產生的聲音我聽不聽的到?基本上想要回答上述問題,必須充分了解海洋的地形(水深)、底質(泥土還是岩石)、水文(溫度、海流)等條件,配合精確的水下聲學模式的計算,基本上就可以了解我方軍艦(潛艦)可以聽到(找到)多遠的潛艦;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你是藏匿的潛艦,便可以先行躲在那些不會被聽到(找到)的地點,以攻其不備。倘若上述的海洋環境參數都被敵軍所掌握,我軍非常有可能失去水下作戰先發制人的機會,對國防安全相當不利。

接下來的問題當然是CPC86751跟上述的海洋環境參數有關係嗎?我必須跟你說,是的!雖然條文或法規上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這些資料依然有非常大的風險資料可能外流。在說明這個風險前,我們先回到服貿條文吧!首先很多人應該已經看過以下這個網站:「自己的服貿自己審對」(http://review-fumao.logdown.com/posts/190570-why-we-dont-understand)。在此非常感謝站長與網友將如此龐大且複雜的工作完成,讓我可以方便查閱服貿內容,不必每件事情都要從頭開始!

本文想深入研究的就是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第15頁中所提到的:「(m)與科學技術有 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CPC86751)」這個項目,其內容如下:

(m)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 (CPC86751)
86751 - Geological, geophysical and other scientific prospecting
services

服務內容
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和它們與礦藏的位置,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通過研究地球的性質和岩層和構造等科學的諮詢服務。這裡包括地下進行分析調查結果的服務,研究地球樣本和核心,並在開發和開採礦產資源援助和諮詢。
Geological, geophysical, geochemical and other scientific consulting
services as they relate to the location of mineral deposits, oil and gas and
groundwater by studying the properties of the earth and rock formations and
structures. Included here are the services of analysing the results of
subsurface surveys, the study of earth sample and core, and assistance and
advice in developing and extracting mineral resources.

跨境提供服務
沒有限制。

境外消費
沒有限制。

商業據點呈現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且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擁有多數股權,提供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

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註:上述中文內容來自「自己的服貿自己審對」這個網站的介紹(http://review.fumao.today/categories/148United),而英文內容來自聯合國統計部門的說明( Nations
Statistical Division, http://unstats.un.org/unsd/cr/registry/regcs.asp?Cl=9&Lg=1&Co=86751

我第一次看到礦產、石油、天然氣這幾個字的時候,就覺得很不安也很困惑,這不會有國土資料外洩的可能嗎?為何這樣的產業可以在台灣以多數股份的方式成立?直接在我們家開公司採礦,真的不會有問題嗎?果然!這個疑慮其實在今年3/11就被自由時報所報導了!(服貿開放地質業,學者:有國安疑慮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1/today-fo1.htm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35879)。根據經濟部的回應,協議中確實沒有開放地圖測繪的部份,可參考CPC86752、CPC86753、CPC86754,我也去查了一下礦業法的內容,確實在國內進行的探勘都必須避開法規所制定的區域,而且根據CPC86751的規定確實只能進行結果的分析(analysing),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也馬上在當天做出了回應( the results),但是這樣的說法又有存在著怎麼樣的盲點呢?

就在這個時候,我找到了一篇想法非常相近,但是作者卻比我用功許多的文章:[服貿] 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iou-ting-lin/-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10152413124567652),在此時我也看完了與本項目相關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16場報告(http://www.mac.gov.tw/public/Data/43121864371.pdf),心裡的疑惑真的是越來越多了,在分享我心中的疑惑之前,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整理的公聽會報告的內容(僅針對CPC86751這個部分)。服貿

===第16場公聽會報告摘要===
(以下是我對報告內容的解讀,若有不妥之處,請給我指正與建議)

第二部分 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
壹、產業概況
這個項目位開放實際地下調查服務,僅提供資料分析之服務。
一、 我方市場概況:
(一) 主計處沒有此細項,無法分析。
(二) 對大陸投資情形:目前沒有
(三) 業者家數及從業人員面臨服貿協議開放之衝擊推估:不會對國內市場及勞工就業造成負面影響
二、 陸方市場概況:
(一) 無產業個別資料
(二) 市場規模:2012年礦產地質勘查產業規模超過1259.2億人民幣
(三) 對台灣投資情形:目前未開放
(四) 未來十年產值:2013年1454.63億人民幣會一路上升至2022年5329.26億人民幣
貳、服貿協議開放內容:
一、 我方開放內容:
(一) 現況:除中國大陸外,加入WTO時已開放。
(二) 對大陸之承諾:

  1. 範圍: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CPC86751)
  2. 開放內容: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且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擁有多數股權,提供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
  3. 開放此產業理由:開放了這個產業對我們沒什麼影響,但是可以跟對方換其他未開放的項目。 二、 陸方開放內容: (一) 現況:已於WTO開放外資與中國大陸合夥人合作方式提供服務。 (二) 開放內容:於中國大陸加入WTO時就已經開放,不再另列。 參、與業者溝通情形 一、 101年礦務局洽應用地質技師工會:國內市場飽和,且陸資業者仍須與國內業者合作,影響有限。 二、 102年7月12日服貿協議礦業相關服務業座談會,礦務局vs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公會、股份有限公司。 (一) 業者意見:我們有在地及技術優勢,不擔心競爭,對服貿持正面態度,但應該有國安層面考量,現階段不應輕易開放地下調查服務。 (二) 礦務局回應:
  4. 國安因素不開放地下調查服務(CPC86752)、地貌調查(CPC86753)與地圖測繪(CPC86754);若涉及海域調查,請需求端自行與陸方服務提供者議定相關保密協定;開放業別陸方僅能以合資方式設立據點,而且要雇用本地專業人員,應無衝擊。
  5. 目前沒有大陸勞工要來搶工作 肆、利弊影響評估 一、 負面影響:自ECFA以來並無陸資來台投資相關產業,因為台灣市場沒有吸引力,陸資不會過來。 二、 正面效益:如果陸資依舊要過來吃雞肋,那就有助於台灣企業的市場規模。 三、 經濟影響評估: (一) 市場規模:中國大陸>>>台灣,影響不大 (二) 就業:沒有大陸勞工會過來。 (三) 自ECFA以來,沒有陸資來台投資案件 伍、配套措施: 一、 持續嚴格審查陸資來台投資案件 (一) 落實審查機制 (二) 嚴格監督管理 二、 如有負面影響,可要求與陸方磋商

===疑慮與風險===

  1. 此項目的開放目的為何?
    

    無論是我方或陸方,在這個項目裡都看不到服貿協議所提到的「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意義,畢竟在這個領域大陸市場甚大於台灣,陸資也沒有來台投資的必要;另一方面,即使大陸加入WTO之後已經一段時間了,台灣公司也沒有前進大陸的計畫,顯然大陸市場也不會是我方企業的標的。那為何大陸要要求我們開放?既然他們對台灣的市場規模不感興趣,在大陸有雞腿,那為何要來台灣吃雞肋呢?我自己是覺得動機非常不單純!

  2. 若開放CPC86751,對海洋國防會有什麼風險?
    

    如果你聽過天然氣水合物,Google一下就會知道台灣西南海域有著豐富的蘊藏量!若陸資有機會分析此海域的天然氣水合物之蘊藏分布狀況,很難想像在分析過程可以完全避開水深、地質等資料,就好像即使你只想吃包在大麥克裡的小黃瓜,你還是會知道麵包上面有芝麻、漢堡裡面還有起士這類的事實。而西南海域包含高屏與枋寮峽谷,並緊鄰南海海盆,地形變化相當劇烈,為台灣水下作戰之重要據點,若是此海域的地形、水文、底質、資料被敵軍掌握,我們的水下防衛豈不門戶洞開?

所幸這幾年我所接觸過的相關人士,無論是學界還是業界,都相當重視此類風險,因此迄今應該沒有資料外洩的問題。但是當陸資可以全面掌握資料分析這個環節時,誰也不能保證萬無一失,畢竟保密協定是需求端自行與陸方服務提供者所簽署的,再多的保密協定都有可能淪為紙上談兵。另外,我個人可以保證本國海軍非常致力於水下偵防這個議題,在這些年的合作過程中,遇過許許多多用心且用功的長官,但是一個服貿協議的漏洞就有可能讓我國海軍多年的努力化為烏有,畢竟沒有神一般的對手,只有豬一樣的隊友。

我認為是開放CPC86751(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這個項目,對台灣所帶來的並不是經濟或是政治的衝擊,而是最最重要的國安問題啊!而服貿協議必定還有更多類似的問題並沒有被關注到,希望大家能貢獻一己之力,讓這些內容更透明!

 
over 9 years ago

Chiou-ting Ling
[服貿] 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

擔心國安問題者,請服用。

我是成大地科畢業的學生,已在中國大陸待了兩年多。會寫這一篇是因為我充滿疑惑,也希望各界可以關注這個議題。我很認真的想要搞清楚跟自己密切相關的產業究竟會有什麼衝擊,如有理解錯誤歡迎大家討論或私訊給我,寫這篇文章僅代表本人立場。我就是屬於那種曾在對岸參與過並親眼見證中國真的有很多花不完的研究經費的人,中國正透過龐大的地質研究資金鼓勵科學家與相關從業人員將研究區域往南海週邊擴散(目前包含有東南亞、菲律賓、印尼,這不只包括陸上地質調查更包括海洋地質調查),美其名是輔導當地產業發展之類的種種名目。當然,大量的經費對在大陸的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實在是很有吸引力。所以,在此我首先要感激中華民國政府終於開始重視地質,他們擔心臺灣的地質產業技術太弱拼不過其他國家,很窩心的簽署了服貿協議引進陸資以合資的方式想增加臺灣地質人的工作機會。但以下就是讓我睡不著的原因:

*我們先來看看開放的理由: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中第16場報告中不斷指出「因臺灣本身市場規模及業者技術優勢等因素,開放陸資來臺對我方之實際影響有限,並可以此換取陸方其他未對我方開放項目。」為開放此產業的理由。(參考連結: http://www.mac.gov.tw/public/Data/43121864371.pdf

我可以理解跟對岸比較起來,台灣的內需市場小無法擁有龐大的市場規模,但這句話的其他部分我完全無法理解。這其中我的疑惑太多,我先透過這一分公聽會報告先來究竟科學技術相關的顧問服務業雙方開放了什麼,有哪些危機?然後最後再說明我的內心關於開放產業理由的各種疑惑。

一、定義:依據「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簡稱CPC) 之定義,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CPC86751)係指從事提供和礦床、油田及天然氣相關的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顧問服務的行業,包括地表下探勘資料分析、地表取樣及岩心分析、礦物分析、礦產資源、開發生產顧問服務,惟未開放從事實際之地下調查服務。

*ECFA常見問答集:服貿協議中我方開放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係指有關地下資源之土壤樣本研析,地下調查所蒐集資料之結果分析及礦物開採之建議等顧問服務,惟未開放以地球物理方式所從事之地下調查服務。

二、市場概況評估:這部分大家可以參考pdf檔,內容寫得很清楚。我們也可以發現這裡寫的關於衝擊推估的部分基本上是複製貼上的。

*疑惑1:我不懂經濟學研究,但我想問的是:(1) 這份文件講的是三種不同產業,我不懂為何他們三者的業者家數及從業人數面臨服貿協議開放之衝擊推估都是複製貼上?(2) 多數文獻?5篇叫多數?(3) 關於海峽兩岸的經濟的研究,若如參考文獻中所示以中歐、東歐、拉丁美洲、俄羅斯、印度為評估對象來進行推論會不會有點危險?(再次強調我不是學經濟的,需要專業的解說)

三、服務貿易開放之內容:
(一)台灣對中國承諾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且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擁有多數股權,提供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

(二)中國對台灣承諾開放:陸方已於WTO入會時承諾,故服務貿易協議承諾不再列示。[我們來看看他們WTO承諾了什麼:於WTO 已開放外資與中國大陸合夥人合作方式,提供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

*疑惑2:(1) 商業據點:台灣只能在中國以合作方式提供服務,不若開放後中國能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2) 多數股權:大陸服務提供者可擁有多數股權,而台灣服務者在大陸呢? 是的,如公聽會報告一直強調的我們的國內市場很小已趨於飽和之類的,所以不擔心中國大陸業者來台競爭,開放陸資來台對我方之實際影響有限。但我想問:

A. 中國能在台灣以合資的形式設立商業據點,並可擁有多數股權,是否將來公司內的台灣員工可幫該公司從事任何的包括地表下探勘資料分析、地表取樣及岩心分析、礦物分析、礦產資源、開發生產顧問服務?讀地質的都知道要從事以上幾項工作需除了親自跑野外以外,還要有太多資料的輔佐,包含已出版的地質圖、地形圖、地下調查資料等等。經濟部礦務局說:「已就國安因素考量,開放範圍未涉及地下調查服務(CPC86752) 、地貌調查(CPC86753)與地圖測繪(CPC86754) ,相關市場仍保留。」我不懂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是阿!我們是不能涉及調查服務,但我們可以因”業務需要”查閱吧?台灣政府難道可以保證這不會對我們的國安產生危機?

B. 「物探分析服務倘涉及海域部分,將請需求端與陸方服務提供者議定相關保密規範。 」文件中並無交代雙方服務者提供的相關保密規範之必須提供之內容,也沒有說明審查單位,更沒有說明當對方違約時我方應如何因應。我不知道調查範圍都牽涉到台灣領海了,台灣政府難道可以保證這不會造成我們的國安危機?

C. 「另該開放業別,限以合資形式設立據點,且需僱用本地專業人員,整體而言對國內業者尚無衝擊。」其實我還是看不太懂那些算是另開放業別,而且在地質這個產業來講雇用本地專業人員對國內業者尚無衝擊這件事情,我想說這個產業開放的危機根本不在於”經濟層面”。

#有關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的開放與國安問題的進一步評估,可能需要懂國安資訊與技術的專業人才一起來幫忙。請勿必謹慎!

四、我方開放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的利弊評估
(一)負面影響:依據本部投審會資料顯示,迄今並未有任何陸資企業來臺,因此就市場面而言,陸資企業著眼市場吸引力而來臺之機會相當有限。
*疑惑3:為什麼不多分析一項「就國安因素方面而言」?

(二)正面效益:陸資廠商進入臺灣可促成臺灣廠商與陸資廠商之合作,有助於中型、體質佳的臺灣服務業者,取得中國大陸之資金支援機會,進而擴大市場規模。
*疑惑4:我不懂什麼叫做中型、體質佳的台灣服務業者。誰能來個定義?合資之後又允許中資擁有多數股權的結果是什麼?難道台灣的「中型、體質佳」的服務業者在邁向「大型、體質佳」的過程中老闆會換人嗎?(PS. 體質佳基本上就是大陸用語,我不知道這一條是誰擬的?而且用在公聽會的報告中。)

(三)經濟影響評估:

  1. 市場規模:可知我國服務市場規模遠不及中國大陸,因此評估服貿開放下,對臺灣服務業之市場規模影響應不致太大。(這我可以理解,但我不覺得單靠這點可以構成開放理由)
  2. 就業:陸資企業除指派少數高階管理階層人員來臺外,大多數仍將僱用臺灣員工,並不會排擠我國民眾就業機會。(這我也可以理解,但身為地質人的良心明白,重點不在於此,希望政府能重視這個問題)

五、配套措施:大家可以自己看PDF內容,所謂的持續嚴格審查陸資來台投資案件,我希望我們的政府真正的落實,我也很希望相信政府,但疑慮實在太多。

六、其他疑惑:

*疑惑5:因市場規模(可理解)及業者技術(不可理解)等因素。這段文字讓我覺得有點難過及不解,臺灣的業者技術真的不如中國大陸?還是政府從來沒有在扶植及重視地質產業與相關技術?就一句業者技術就把我們拱手讓人,有沒有先檢討一下自己是否已經盡最大努力?政府對於地質技術的研發真的有重視過嗎?

*疑惑6:開放陸資來臺對我方之實際影響有限,並可以此換取陸方其他未對我方開放項目。我看不懂這句話,有誰可以解說要換取陸方的什麼?

*疑惑7:台灣政府是怎麼看待應用地質技師及其它相關領域的技師(如水保技師、礦業技師、大地工程技師)?整篇公聽會內容沒有提到任何有關技師在陸資來臺後可能會受到的衝擊。你限制技師執業要有考試院合格證明與執業證書,那來臺合資的陸方呢?他們難道不受此限嗎?

*疑惑8: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查服務)。整份公聽會PDF檔中我怎麼只看到經濟部礦務局在回應?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難道不需要參與這件事嗎?這讓我開始懷疑,臺灣政府真的有重視地質嗎?今天官方不重視就算了,還要利用相關產業來和對岸做交換(交換什麼?我不知道),這麼需要深思熟慮的產業,我不知道怎麼決定的如此輕易,評估也是複製貼上。

*疑惑9:我想知道做這個產業評估的人是哪個單位、哪個團隊?了解地質、礦業及其它相關產業多少?

 
over 9 years ago

http://disp.cc/b/163-7v7L
作者 faiya (Dis)
標題 [爆卦] 一個公開的秘密
時間 Mon Mar 31 01:44:09 2014

今天去了服貿的會場,

經過東吳法律的小場子(仁愛路景福門前)在那裏聽各界人士以及學生們的演講

本來想上去講幾句,無奈排隊人數眾多,只好作罷xd

畢業了許多年,在幾個產業待過,

將我在工作上的一個公開的秘密分享給在學的、要畢業的同學知道

以旅遊業為例,

大陸對於旅遊業並不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市場,

台灣旅行社過去接團是受到種種限制,

首先,台灣的旅行公司去大陸招團必須要先和對岸的省、市委書記、旅遊局長買"名額"

因為旅行團的人數是有配給的,而這些配給的操控權自然在這些官員身上,

而台灣的旅行社在這個爭取案子的過程中,必須花費大量的"公關費"

等到好不容易接到case後,你以為旅行社就可以開始安排行程賺錢了嗎?

NO!!!

這些來台灣的旅行團,行程是由對岸的旅遊局規定的,

他們可以指定要去哪裡、住什麼飯店、去哪家餐廳、哪裡消費,

甚至用哪家的遊覽車都可以指定,
(這也是為什麼這次想參加抗議的團體租不到車的原因之一)

而且陸資早已透過新加坡、香港等第三地城市、國家所設立的人頭公司,

直接買下或投資台灣的飯店、餐廳、運輸、禮品店,

接著再透過行政力量,要求旅行社安排這些團體住進指定的飯店、指定的商場等,

所以陸客來台灣,住的是中資的飯店、吃的是中資的飯菜、坐的是中資的巴士

買的是中資的禮品,台灣人只賺什麼?

只賺到了太陽餅、鳳梨酥,夜市小吃這些小額產品和微薄的薪資,

而真正的大宗消費還是回到的這些高幹的口袋。

等於陸客來台灣轉了一圈,錢卻賺回了大陸,

這也是為什麼兩岸開放陸客來台觀光以來,人數不斷上升,

而一般平民百姓卻沒什麼感覺的原因。

服貿還沒通過尚且如此,一旦通過了會有甚麼後果大家可想而知,

現在因為法令的關係,這些"外資"還不得不用台灣人,

等到開放後,相信將有一批人會被輕易的取代

這種一條龍的經營模式,未來不僅僅會被用在旅遊業,其他產業也會如此。

(還有另一個悲哀的地方是,這些大量的陸客來到台灣後,

飯店業務增加不少,但基層員工的薪資卻沒有得到實質上提升,

更甚者利用"產學合作"的方式,直接剝削年輕勞力,

以前這些年輕人只要讀完二專,就可以直接找正職的工作,

並在工作中由業者安排員工訓練,在訓期間視同正職。

而今產學合作是不得不做,不然無法畢業,

薪資也只有5K~10K,這些產學合作的學生又直接擠掉正職工作,

勞力淪為免洗,這樣的情況服貿開闢後只會更糟糕。)

另一個我目前從事的行業,也在這次服貿開放的項目之中

是甚麼產業就不提了,這行業在台灣是沒有限制,

只要你有錢就可以開店,

但在大陸同樣是受到限制,需要拿到"特許"牌照

而且這個牌照說收回就收回,毫無保障可言

我們一方面開放給他們方便的同時,我們自己卻受到種種限制

面對這種不公平的貿易條例,除非是既得利益者,

不然就是一味只追求GDP的學者們才會支持,

其他的人我想不到甚麼支持理由,

我個人並非反對服貿,而是反對這麼不公平、這麼模糊不清的服貿

服貿是一定要簽,因為台灣沒有資源,只能靠貿易維生

但不代表要把台灣賣了苟活一輩子吧!!

→ dlevel:當媽政府引以為傲的開放陸客爆出兩億呆帳時,就該知道問題 03/31 01:48
這個呆帳問題也是一個很大的隱憂

一般旅行業務,是旅行公司收錢後,把錢匯給旅遊地的旅行公司
(一般會扣1~3成的手續費,剩下的才是給對方安排行程的資金)
由他們安排導遊及行程等等

當然我們的旅行社去接陸團也是要透過這些接地社

但他們的旅遊公司往往不付現而直接開票子

一開就是半年一年,(在台灣票子能到三個月就該偷笑了)

也就是這些陸團來台的機票、吃、住錢都是由我們的旅行公司先行代墊

請問有幾家公司的資本額可以雄厚支撐到半年以上都沒有現金週轉的??

然後台灣的旅遊公司為了賺錢 只好用招坑殺遊客的消費站模式

造成一堆商業糾紛 還影響國人的旅遊品質

最後更過分的就直接讓接地社惡性倒閉,留下一屁股債

大陸是個批著自由資本主義的皮,而行集權國家主義的狼

與狼打交道可以如此粗枝大葉,這應該也是台灣奇蹟吧

 
over 9 years ago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31/35736655
蘋果日報 營造業 擔心技師出走潮
2014年03月31日
【劉曉霞╱台北報導】想像一下,當台灣優秀又有經驗的土木工程技師去了對岸,只剩初出茅廬的新鮮人負責監工,你會不會擔心住的房子、上班的大樓、公共工程的品質?《兩岸服貿協議》生效後,你可能要思考這些問題。

建設品質受影響

服貿協議並沒有開放陸資承包政府公共工程,陸資來台的合資比率上限也只從10%調高到12%,「對台灣營造廠的衝擊相對有限」台灣營造公會理事長陳煌銘說。達新工程副總經理陳士修說,台灣營造廠商先前去對岸探路,發現成功機會不多,「台灣可做的顧問服務、設計,中國都已經會了,20年前可能還有機會,現在已經沒了。」

「先前去上海就發現,我們很多工程技師已在那裡工作。」台灣知名老牌營造廠業者私下透露,等服貿易協議生效後,台灣人才外流速度將會加快,業者擔心有一天台灣優秀技師恐怕都會外流到中國,因為對岸的薪資、技術都比台灣有競爭力。
業者說,中國不少一線城市的薪資贏台灣,且對岸的營造工程選項太多,不像台灣公共工程建設萎縮,技師的出走潮已蠢蠢欲動。技師出走潮一旦引爆,未來台灣一流的技師可能都去中國,台灣不論是重大工程建設,或是一般住家的監工、施工品質恐怕都會受到影響。

台灣公共工程的市場不斷萎縮、台灣營造廠沒有登陸的競爭優勢,加上服貿協議又開放台灣技師考取中國證照,讓台灣技師可以登陸工作,「一推一拉」的力量,正是業者憂心所在。

青年中國尋契機

陳煌銘便擔心政府削減公共工程預算對營造業帶來的衝擊,但他樂觀看待中國大陸開放登陸考照,因為他認為台灣現在不是沒有人才,反而是「沒有機會」,人才過剩加上開放登陸考照,正是給年輕人機會。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單信瑜也認為,台灣產業環境嚴重失衡,與其被困在台灣,不如前往中國找尋新機會。

 
over 9 years ago

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楊据煌副總經理
第四場公聽會意見

我們先談對岸開放給我們的,包括英特網的接取服務及call center呼叫中心的業務,另外新增一個"離岸呼叫中心的試點城市",最後一個是所謂的在線數據處理及交易處理,但是僅限於經營性電子商務網站。如果大家對這個產業有多一點的接觸,即可看到國內已有非常多的個人或是店家是從淘寶網批貨過來,國內不論是PChome, Yahoo 或其他電信公司,在經營所謂的電子商務部都一直為無法開展整個大陸市場而苦。所以就對方的開放來看,經營電子商務的範圍可以觸及大陸全境,這對國內的internet產業應該是個正向。

我們再回頭來看,大家非常在意的是我們到底開放了什麼東西,讓對岸可以來做什麼樣的業務?我們開放的三個項目,特殊二類電信業務,包括存轉網路,存取網路及數據交換通信。因為這部分牽涉到所謂的專門術語,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來解釋。所謂的存轉網路,存取網路,數據交換通信,如果你是在20歲以下,可能這輩子都沒有聽過。因為這是二十幾年前的技術,台灣的電信業還沒有正式開放以前,有一些二類電信類者為了生存,就向中華電信租了一些電路去做一些小規模的,我們稱為傳真,存轉。傳真,存轉是那時候最popular的,或是所謂的X.25, Frame Relay這些東西,就跟大家現在幾乎每天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或是在家裡透過internet看電影片,這兩個在技術上是完全不搭的。所以就我們今天開放的三個業務來看,它大概是十五,二十年前的技術,屬於封閉性的網路。根據NCC截至今年9月17日的最新統計資料,我國第二類電信業者共有449家,有接觸這個產業的人都知道,國內二類電信的生存很困難,大家同時在經營存轉網路,就是我們剛剛提到的傳真存轉,或是存取網路,如電話秘書,語音訊息,語音信箱的業務或是數據交換的X.25, Frame Relay, 現在三個都有在經營的,449家裡面大概有21家,所佔比例4.6%,其實並不高。

我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對產業的衝擊狀況如何,101年國內二類電信的營收總數是522億,其中存轉網路服務營收大約500萬,接近一億分之一; 存取網路服務大約300萬,那就更少了。所以我才說這些都是老掉牙的東西。至於數據交換通信業務是3.48億,比例還佔得比較高,它屬於X.25或Frame Relay,可能有一些廠商在設備還未更新的情況下,目前還在使用這個。綜觀上述三項服務總值是3.56億,大概佔整體第二類電信業務營收的0.7%。而我國電信服務從2000年開放固網,1997年開放行動通信以來,台灣的電信業務其實已經進入完全競爭這樣的情境,不論是消費者或中小企業,大型企業,都可以從眾多業者當中,依照你所需要的,不論是服務品質,價格或資安維護的等級,或是我們所謂的防火牆,以及它是否真正取得ISO2701, 27011等專業的國際認證標準,自由去選擇你所提供服務的業者。

這次開放的存轉網路,存取網路及數據交換通信等三項服務,以我的了解,大部份都被所謂的internet,也就是我們剛剛談到的網際網路逐步所取代。大家想想看,現在連傳真機都很少人在使用,怎麼可能還會傳真存轉?大家用Facebook,一個相片就點過去了,或是用line一個不用前的簡訊就發出去了。可以想像,絕大多數的企業及民眾都是直接透過internet向所謂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不論是平台業者或是寬頻網路業者,內容業者申請這些服務。所以,在過去十幾年來,民眾及企業對這三項服務的需求,已大幅下滑,其整體服務的產值也大幅縮水。在這個時間開放陸資做前面這三項老舊的服務,個人認為,對國內民眾及產業等影響應該相當有限。

 
over 9 years ago

ericwahahaha (PTT)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300036.A.7B5.html

我來解釋一下, 為什麼學者們這麼緊張好了.

首先台灣的電信設備管制基本上並沒有那麼嚴格, 如果你有接觸過台灣的一類電信業者的話, 除了中華電信, 在某些不是非常核心的設備, 例如電話終端設備(指的是光纖與銅纜轉換設備非電話或手機), 有些都是用華為的貼牌產品, 雖然名字不一樣, 樣子卻長的跟華為某機型一模一樣. 但是在核心路由部分, 應該不敢, 因為牽扯的利益太大, 核心有:美商, 法商, 韓商, 如果敢用華為他們第一個告 NCC.

講了那麼多, 要說的是基本上NCC的規定太多漏洞, 太多方法可以繞過. 大陸人不能進機房, 遠端總可以吧? 我們有規定不能資料不能傳回大陸, 這十分可笑, 資料快的一小時就傳完了, 你怎麼管? 要管之前, 你還要先想到你要怎麼知道. 我們有ISO資安規定, 這東西不是用來防禦內部資料轉移的.

上面都是要敘述這些規定其實很鬆散, 例如其中一點:
4.陸資不得與我國固網業者合資經營。以防止陸資藉由與固網業者共同投資第二類電信業者,控制我方固網業者的網路或系統。
如果中移動是跟某一類電信的二類子公司合資, 這點要怎麼算?

講完規定有一大堆方法可以避掉後, 回到開放項目本身. 其實NCC還是有做事,因為沒有開放特殊事業的1,2項語音服務, 所以應該暫時不用擔心被竊聽. 但恐怖的是對於特殊事業的第三項"國際通信服務"的子項目定義不清, 造成大家非常大的疑慮. 以下一一舉例:

  • 最有問題的是這點數據交換通信【如X.25分封交換、數據通信服務(Frame Relay)、寬頻數據交換通信(ATM)】
    目前有很多網際網路服務底層服務是用Frame Relay, 雖然X.25與ATM現在已經很少人在用, 但Frame Relay這點空間很大. 因為目前海底電纜光纖, 大部分還是使用Frame傳輸. 而且也符合NCC的範例描述, 可以傳輸整合數據, 文字, 圖片, 傳真的 企業封閉線路. 這樣可能很難懂, 舉個例子:
    中移動跟某一類電信合作建設跨海電纜
    並由國內一類業者成立交換中心
    再利用中移動與國內二類電信業者成立公司
    租用與中移動合作的海底電纜, 經營國際數據交換通信公司
    販售給各大電信公司給小型ISP業者
    這樣符合企業網路規定, 並非只有網際網路包含電信等整合傳輸
    如果這樣可行, 代表未來在台灣某些ISP的國際路由會繞過大陸再到世界各地
    那麼恭喜你內建文字過濾器與防火長城.
    這是最有疑慮的

  • 剩下的存轉網路服務, 存取網路服務比較沒有威脅性. 頂多就是新興ISP業者跟百度或是迅雷合作, 推出 499 100M 迅雷離 線免費或是百度雲不限速之類的服務.

電信跟網路服務本質上有很多不同, 公聽會上在這方面大家會有那麼多疑慮的原因是:傳統上, "電信網路"和"網際網路"這兩種服務是完全分開的, 因此大家會有多爭論, 而正反兩方完全在用不同角度再看事情. 正方的主要意見是"電信網路"和"網際網路"完全分開, 不能用網際網路的服務來討論電信網路要開放的項目. 林盈達教授是我非常崇敬的教授, 他裡面的論述跟我現在所學到的電信網路與網際網路是比較相近的, 因為雖然傳統上"電信網路"和"網際網路"是分開的, 但是這幾年有逐漸結合的趨勢, 例如:
你的手機可以用來講電話屬於電信網路, 同時又可以拿來上網, 這是網際網路. 在背後他們跑的線路其實是同一條線.
在未來這種應用與關係會更加密切, 如果沒有定義好, 只會使這些開放的項目更加混亂而且漏洞百出.

 
over 9 years ago

即日起,立院外街頭民主教室所展開的「公民審服貿」運動,將開始依產業別,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街頭審議!
場次如下:https://sites.google.com/site/twdstreet/dstreet_timetable
3月31日 (一)。9:00-12:30 AM。青島東路側門舞台, 服貿與金融產業
4月 1日 (二)。3:00- 6:30 PM。青島東路側門舞台,服貿與醫療產業
4月 2日 (三)。9:00-12:30 AM。青島東路側門舞台,服貿與美容美髮業
4月 3日 (四)。9:00-12:30 AM。青島東路側門舞台,服貿與社會服務業
4月 4日 (五)。3:00- 6:00 PM。濟南路側門舞台,服貿與資通訊產業

【服貿百工圖】將持續為您追蹤最新的街頭審議實況,敬請期待!
更多關於【DStreet公民審服貿】的動態:https://sites.google.com/site/twdstreet/

 
over 9 years ago

http://www.contnt.net/2014/03/blog-post_28.html
陳穎青(老貓)

據說在這一次服貿協議的協議,附件裡總共有三大項的條文,會摧毀台灣最珍貴的出版自由,那分別是:印刷、書店和翻譯。

可是每次看到有人一提這三條,拿出版自由即將毀壞作為論述核心,我就想哭。你根本不知出版自由是怎麼回事吧?從產業到出版自由的整體脈絡你也沒概念,你也不知道出版自由該怎麼保護,只會拿著空洞的字眼呼喊自由即將毀滅,怎麼看都像是對自由最廉價的消費。

為了讓大家不要再把力氣花在這些假議題上,本文打算一口氣談完所有這三大條文相關的爭議。不管你持哪種立場,我不覺得我們有必要在幌子議題上繼續發射空包彈,所以本文就有話直說,希望能把這些假議題一次解決,把戰場清理掉,大家該幹嘛幹嘛,別再在這裡鬼打牆了。

(對了,為了避免太瑣碎的爭議,例如低於五〇%的股權到底會不會擁有公司主導權之類的辯論,所以本文通通做最壞假設。任何公司只要有中資,中資就有主導權,無論它是百分之一,百分之四十九或百分之百。我用最壞假設來打破這些假議題,免得有人還要一直來爭。:P)

一、聽說中資可以經營書店,因為它資本雄厚,它可以買下台灣最主要的書店通路,然後開始意識形態審查,反動書都不許上架(或少少上架),這樣台灣的出版自由不就受到威脅了嗎?

就算中資有辦法買下台灣的主要通路(我就先不跟你吵為什麼博客來、PChome 24h書店要賣掉?為什麼誠品都在反攻大陸了,它也要賣掉?),但他們一定買不到讀冊(我敢打包票,不信你去問創辦人張天立)。

好,中資投資了大通路,有了主導權,接下來他們開始意識形態審查,結果會怎樣?

因為這是自由市場,任何被審查的書在其他通路,譬如讀冊,都會賣得比較好。理由很簡單,每一家綜合型書店,可銷售書單都差不多,大家的差異其實就是首頁、平台、推薦要放什麼書。如果有幾家因為思想審查的關係,有些書不能放,你一次買不到,兩次買不到,你慢慢就會覺得,買書還是去讀冊好了,買到的機率比較高。

所以讀者的購買習慣就會慢慢轉移,最後我們就可以恭喜讀冊,因為他只要打出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旗號,就可以衝破現在老是打不過市場老大的局面。

你以為思想審查只會審到政治類的書嗎?當然不。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歷史、地理、宗教、藝術、傳記,以及最大宗的小說類的書,都有機會中獎。這些中獎的書會默默消失嗎?不。這些書如果不能上架,事件會以最大的噪音量在整個社會裡傳開。

作者會抱怨,出版社會藉機造勢,每個鄉民都會加碼轉貼:你看,中資果然會審查——你只要審一本書,全台灣就都會知道你是會做思想審查的書店,再也翻不了身。這樣的書店生意只會越來越差,市占率只會越來越小。就算原本是主要通路,最後也會萎縮。

會做思想審查的書店根本不可能成為壟斷市場的書店,不管它的資金再雄厚都沒用,因為沒有人去它那裡買書了。你不審查,大家都還在相同的起跑點競爭,你一審查,你的競爭力就會衰退。

這種審查在競爭力上就是無法避免這種先天的缺陷,而我們整天卻在擔憂一個競爭力比較差的東西,擔心它會吃掉我們可貴的中小書店變成市場上最大的怪獸,而不相信市場競爭的法則,也不相信所有讀者你自己就會做選擇。我真是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人憂慮這種事。

二、但中資不會那麼笨,它不會一開始就露出馬腳,它會先用低價策略,例如本店新書一律五折、三折,等到打垮全台灣所有書店,把市場占滿了,然後才做思想審查。這時候就沒有任何書店跟它競爭,它不就壟斷了嗎?

台灣是有能力制止商場上用低價亂搞的社會。如果你聽過公平交易委員會,他們做的事情就包括阻止市場上有人用「掠奪性訂價」來妨礙公平競爭。至少在台灣的各行各業,你可以看到有強調天天都便宜的廠家,卻幾乎聽不到用斷頭式殺價而壟斷整個產業的案例。即使偶而出現,整個體系也有回應解決的能力。

斷頭式低價在書店首先會被產業阻擋,其次會被公交法制約,尤其如果單一企業的市占率超過一半以後,公交法的限制更嚴格得多。

同時掠奪性訂價還會惹來大書店採購系統的反擊,我自己的親身經驗是,如果在哪個通路不小心做了稍低的特價,就會接到另一個通路採購的強力抱怨,不公平,差別待遇,以後怎麼能談合作……總之在各種「提醒」之下,你知道下次不能再做同樣的事了,要不然後果嚴重。

五折、三折最多只能玩一次,然後它就會發現,出版社忽然就不肯再供貨了。

三、但是它可以去別家用全折買書,然後在自家流血犧牲用五折賠本賣,反正中資有錢,經得起消耗戰。這樣不就有貨源了嗎?

面對這種詭辯,我只要指出一個簡單的事實就夠了,你從A家買一本一百元的書,拿回自家用五十元賣掉。市場上的終端總產值是多少?一百五十元,你佔多少?33.333%。用這種方法你永遠只能成為市場的弱勢,而從營業額看,你流血賣越多,你的競爭對手賺越多。等於拿自己的資金去補貼競爭對手,我完全看不出這種為詭辯而生的討論有什麼意義。

四、那翻譯問題呢?台聯立委說中資將以雄厚資金大量購入翻譯版權,掌控翻譯作品的詮釋,摻入或竄改內容,傳達中國意識型態,並以「車同軌、書同文」的模式,對台灣進行文化統戰,方便中國進行文化統一。這不是很可怕嗎?

先談一下「出版社為了省成本就會用大陸譯稿」這件事。如果出版社要用大陸譯稿,需要等到服貿協議簽署嗎?根本用不著。你現在就可以在書市上找到某些採用大陸譯稿的正體圖書。

現在任何出版社採用大陸譯稿根本毫無障礙,那麼為什麼不全面採用?為什麼放著大好便宜的譯稿不用,自己辛辛苦苦組織翻譯,建立品管,時間耗更多,工作量更大,還花更多錢?台灣出版社都是一群不知道貪便宜、省成本的傻子嗎?

事實是這樣的,等大陸譯稿等於是把主動權交到別人手上。這無關意識形態與否,我簽約的書,我就要確保它能在我規畫的時間內出版。如果主動權在別人手上,我又不能催稿,又不知對方編輯部發譯稿的品管流程到底可靠不可靠,萬一對方完成的稿件品質很糟,等來等去等到一個不能用的,不是蠢到爆嗎?

只有出版多年大陸有了譯本而台灣始終沒有簽約的書,台灣出版社才可能拿對岸譯稿來檢查值不值得買。我們並不會看到有稿子就付錢。品質糟的稿子還不如自己找人重譯。而這種書有多少呢?答案是很少,非常少,台灣絕大部分引進的出版品都是新書,而這些新書根本不可能等簡體版出了才來決定要不要用別人的稿子。

五、但翻譯權是排他的,中國資本如果事先就買斷簡體、正體兩種世界權利,台灣不就完全處在挨打的局面嗎?

首先,兩岸在簽約引進翻譯書上面,分屬兩個市場。全世界所有著作權代理公司都知道兩岸,甚至三地,是不同的語文權利範圍,應該拆開賣。他們是因為尊重台灣才拆開嗎?答案會出乎你意料之外,他們是因為在商言商,發現拆開賣獲利更好,市場機會更大,才會把這兩個市場切開的。

只有極少數搞不清楚世界版權交易狀況的小出版社,才會賣出包含正簡權利的單一合約。至於書市上百分之九十九.九的出版品,你想買都買不到,著作權代理公司根本不會這麼賣。

六、但對岸憑著財大氣粗,只要肯付錢,難道有什麼東西是買不到的嗎?

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可以靠砸錢搞定的。要壟斷翻譯書的權利,第一是要在金錢上讓代理公司相信我付的錢,絕對超過拆分銷售所可能產生的利益好幾倍;而更重要的是,第二,你要能說服作者,隨便他的書被刪、被改、被消失,接觸不到潛在讀者,他都沒意見。

出版是個無法遠端遙控經營的市場,版權代理商非常了解這件事,把一本書的權利賣給不在某個市場上經營的出版社,就注定了那本書不會有任何大量銷售的機會。

因此你要讓代理商滿意的話,不是付兩個語文區的預付版稅就夠了,那樣只是代理商的基本收入而已,他兩邊賣也可以獲得同樣的收入,不需要因此得罪另一邊。因此你要付倍數以上的預付,而且還要再加上「可能大賣」的後續版稅。

一本書到底會不會大賣沒有人能百分之百打包票,如果你有特別動機要買下別個語文區的權利,代理商就會要你付出讓他滿意的代價。而那個代價通常包含代理商認定的,如果由本地出版社出版,有可能會大賣的可能收入。

一本書這樣算起來,你要付四到五倍的預付版稅,才會在經濟誘因上讓代理商覺得有利可圖——但這只是一本書的計算。如果你要談壟斷台灣的翻譯書來源,那就不是一本書的事情而已。你的麻煩變成,你不知道要買到什麼程度,才能壟斷台灣編輯的選書眼光。

你不可能精準到在英美日德法一年一百多萬種新書裡面,完全買中台灣編輯看上的七千種。即使你買下十萬種書的正、簡雙權,大概也還有一大半的書是你漏掉、想都想不到台灣會出版的。

而那些容易命中的書,多半都是熱門書,台灣出版社搶起熱門書來,手筆並不會太小氣。總體算起來為了「壟斷」台灣的翻譯書,你要付出的將是驚人的天文數字。

而更困難的事情是,中國是個言論審查、出版審查,沒有出版自由的國家。去年紐約時報才剛剛做了一個英美圖書在中國遭遇審查命運的報導(向中國審查制度低頭,外國作家的艱難抉擇)。

中國的言論審查已經是英美出版界人所共知的事情,把正體字權利同時賣給簡體字公司,等於把唯一有可能在這個世界上出版無審查、無刪改、無查禁的中文翻譯的機會給葬送了。

那些越有聲譽、越看重作品完整性,寫的作品越敏感的作者,越無法忍受唯一有可能出版完整作品的機會,被商業交易出賣。

去年(二〇一三)年初香港就發生過作者抗議出版社刪改敏感內容的事情,最後迫使香港出版社乖乖回收出問題的譯本。每個自知寫了敏感內容的作者都會知道,正體中文版權最好不要連簡體一同授權給大陸。

這種事情只要發生個兩三次,以作者為尊的西方出版社,必然會認真堅持現在的傳統,兩個語文區各自授權,免得自找麻煩。

台灣的出版自由是一個看起來弱不禁風,但實際上充滿威力的文化土壤,這是我們的軟實力,也是我們在文化上強大的地方。心懷強大,卻老以為自己很弱,風一吹就會垮;既不聰明,也無自知,讓人長嘆。

七、好吧,那印刷呢?中資掌控了印刷廠,難道不會用拒絕接單的方式逼迫出版社只能出他們同意的書嗎?

你知道台灣有多少印刷廠嗎?六千家。你知道許多印刷廠即使在戒嚴時代都會承印反政府禁書嗎?

八、但是中資會用低價接單的方式消滅所有競爭印刷廠,這樣台灣出版社就沒有選擇了不是嗎?

你聽過合版印刷廠的低價風暴嗎?印刷市場確實被合版廠殺得哀鴻遍野,但那跟中資無關,那是印刷科技的革命造成的結果。無法在效率上勝過採用新科技的廠就只好被淘汰。這是現在進行式,並不是服貿帶來的結果。

但也不是所有競爭廠都垮了,現在市場上能生存的都不只是靠價格取勝的。我過去合作的印刷廠,一天要跑三趟接稿,早上改藍圖,下午就要看回樣,晚上就要開印,後天就要交貨。競爭力並不是看資本雄厚就叫做有競爭力。

台灣就是服務業了不起,而我們自己把自己嚇得半死,連自己有的了不起的本事都搞不清楚了。以為有錢就可以通吃所有產業。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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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興趣為服貿辯護,我關切的是出版自由以及我們能不能用真誠的理性互相說服,不要說謊,不要歪曲,只是這樣而已。最後請容我引用舊文裡的一段話結束本文:
服貿爭議裡所有關於出版的意見,最讓人詫異的,就是把台灣明明具有的力量,反而視為孱弱,明明強悍的自由土壤,反而視為不堪一擊,明明應該捍衛的自由,反而要建立高牆阻絕。這種觀點既看不見出版產業的真相,也認不出出版產業的力量;如果這種觀點流行,那是台灣的悲哀,如果進而變成政策,那將是台灣的悲劇,我們等於親手毀了本來已經存在的優勢。(台灣出版業真正的威力是什麼?)
天佑台灣。

附註:本文發表以後有許多回應,其中最自以為抓到我漏洞的是說我根本沒有思考中資就是帶有政治目的,絕不能以一般商業法則思考。為了這些看不懂文章的人我加幾句如下:

本文為什麼要用「最壞假設」?為什麼要強調有中資就有主導權的假設?這個假設早就預設中資背後一定有陰謀了啦。看文章最好仔細一點,不要浮光掠影就靠想像發言。

http://www.contnt.net/2014/03/blog-post_28.html?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