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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紹華
中研院民族所

我剛從中國回來,太陽花開的前幾天,很遺憾地我缺席了。當時我人在中國,看不到中肯的新聞,一開始還是當地人告訴我:「立法院的牌子都被砸爛了」,我當時的立即回應是,「早該砸了」。對方被我的回應嚇了一跳。然後當地人開始跟我大談民主的問題,大談他們眼中的台灣因為搞民主而經濟落後於中國,甚至下結論說:「太民主了不行。」「台灣現在比不上大陸了。」我不想跟資訊不充分的人做不對等的交談,也不想怪罪長年活在資訊不充分的社會情境下而思考受限的人,我只簡單回了兩句,就讓那位友人啞口無言。我說:「中國現在的確很有錢,但你們付出了多少生活的代價?」

沒錯,就是對生活代價的根本關注,對於讓我們對服貿有意見,對失能的政府有意見,所以願意暫時犧牲生活的品質,來到這裡表達我們對於服貿的質疑。生活的代價,從來就不只是經濟問題而已。中國便是全球最典型的一個例子,中國的經濟發展率高達7%以上,世界各國稱羨,但當地人付出的生活的代價是甚麼?而又是道理讓整體社會持續支付這個代價?

過去十多年來我深入中國的地方社會做研究,而且是以不平等的社會發展為主要議題。我也常去中國的不同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大都會,看過不少不同社會階層的日常生活,在天高但皇帝一點都不遠的政治架構下,是個甚麼樣子?我今天就想來跟大家聊聊,分享我看到的中國的日常生活。我根本不用借用抽象的民主法治概念,也毋須上綱到統獨議題,也不需要用一種東方主義式的方式來妖魔化中國,只需要從中國的日常生活中,就可以看到兩岸服貿背後的價值差異。這個價值差異,正是令我深感憂慮的,卻是台灣政府、善交中國權貴的國、民兩黨人士經常選擇裝聾作啞的價值差異。

我想透過五個日常生活的例子,很快速瀏覽一遍中國日常生活的背後價值。

第一個例子是黨國文化的例子。三月中我人在好在中國的時候,中國的國家領導人習近平推出了一個新政策,就是,中國各地的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的會議室,都要高掛五句話。哪五句話?也就是五代最高國家領導人關於軍隊建設的五段話。所謂五代領導人,就是毛鄧江胡習,前四位已作古或下臺的人的話,我就不提了,我們來看正在臺上的領導人習近平的重要指示是甚麼,他說:「努力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我在北京大學政治系任教的好朋友說,這種手段,反映出習近平上臺以來,加碼強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也是習近平確立自己軍頭地位的手段。朋友說,這個黨的軍國主義化,已經停不住了。當前中國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就是在這樣的國家文化價值中提升它的經濟指標。

第二個例子是中國的多黨政治。中國從來就宣稱他們也是多黨政治,只是這個多黨政治是在服從一個絕對大黨的架構之下。服從一個大黨是甚麼意思?我給你一個簡單的說明。其他的小黨,從辦公室運作到代表的薪資都是由黨國支付,他黨的成員就相當於「公務員」,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多黨合作,進行政治協商會議。這樣簡單說明,你明白了吧。這就是中國黨國對「多黨政治」的定義。

我們再來看看日常生活經濟面的例子。第三個例子是在中國大都會裡叫計程車的例子。最近去過中國的人,如果是得自行解決交通問題的人,應該對於在當地的大都會中搭乘計程車都有很痛苦的經驗。一個主要的原因之一是,阿里巴巴或騰訊等大型的電子商務集團以誘人的回饋金收攏了計程車司機和乘客,也就是透過他們的管道來招攬計程車,他們會給司機比如說人民幣十到十五元的回饋,給乘客五到十元的回饋,結果導致計程車拒載短程、不載臨時客。而且,要搭車如果沒有智慧型手機、沒有把錢存在財團的電子帳號裡,要叫車成了件非常困難的事。

你也許會問,為什麼中國沒有出現像台灣一樣各領風騷的叫車管道?我不會做嚴謹的經濟學研究分析,我的理解是從中國的日常生活而來的。在中國這麼大的國家,很多地方都沒有裝置桌上型電話基礎設施的地方,都可能人手一支手機,這是很多第三世界開發中國家的常見現象。中國也一樣,所以中國產生了一家超級龐大的電話公司,叫做中國移動,後來有了第二家,叫中國聯通,但也就這兩家,瓜分了中國的龐大的手機業務市場。然後呢,兩家富豪財團結合手機財團,繼續製造搭乘計程車的中國式經驗。騰訊的大老闆馬化騰是排名第四的中國十大富豪,富可敵國。阿里巴巴佔據了中國八成的電子商務,八成是甚麼概念,根據媒體報導,一家阿里巴巴的交易總額等同於台灣GDP(國內生產毛額)的四成。這是典型的壟斷,區區幾家壟斷企業就把一般市民搭乘計程車這件事搞得烏煙瘴氣,人人抱怨,但沒人能抵抗財團影響,但反托拉斯法好像不曾在中國社會中被認真討論過。在這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發展出一個比很多民主國家裡都還自由放任的市場,讓所有人都身陷其中,抱怨卻無解。除了政府,誰能對付這麼龐大的財團呢?但政府並未出手。

在財團加速的中國都市化裡生活,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四個例子我就想提一下中國年輕人的生活。中國是個這麼龐大的經濟體,經濟發展率又這麼高,高到很多台灣政客、商人常說我們的年輕人要比不上中國的年輕人了,要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敗下陣來了。我有聽到他們的真心憂慮,但我並不同意他們的詮釋。我不知道個別的年輕人的競爭力如何,但我只知道,若把青年作為一個集體來看,我很懷疑中國青年跑在前頭這種論述的正確性和正當性。

可能有些人也知道,北京的學者廉思做了個社會調查,寫了一本叫做《蟻族》的書,他用蟻族來形容「大學畢業、低收入的聚居群體」,這是繼中國的三大弱勢群體(農民、農民工、下崗職工)之後的第四大弱勢群體。蟻族受過高等教育,主要從事保險推銷、電子器材銷售、廣告行銷、餐飲服務等臨時性工作,有的甚至處於失業或半失業狀態。他們平均月收入低於人民幣兩千元,絕大多數沒有保險和勞動契約。平均年齡集中在22—29歲之間,九成屬於80後一代,和在場許多同學你們算同一個世代。蟻族主要聚居於城鄉結合處或近郊農村,形成獨特的「聚居村」。他們是有如螞蟻般的的龐大群體,但被主流社會忽視。他們所居住的聚落也經常面臨都市化而來的強制拆遷,所以流動性很高,他們在中國這十多年來高速加快的都市化中,日子愈來愈難過。但因為是高等教育畢業,很多人來自農村,曾經在故鄉的小農村裡是少有的秀才、狀元,但如今在都市中無法功成名就,無顏回江東見父老,只能窩在都市邊陲的聚落中討生活。

如果,一個社會要讓年輕人以這樣的方式,犧牲熱情、犧牲對未來的想像,屈身在宏偉龐大但高不可攀的經濟體下討一個沒有尊嚴的生活,來成就國家的經濟競爭力,成就金字塔頂端的財團富可敵國的實力,我寧願我的國家經濟平平,我寧願年輕人不必展現這樣的經濟競爭力。我當然不反對經濟提升,也希望經濟提升能讓所有人的生活品質都能提升,但得先看我們要付出的代價是否合理?台灣的政客、財團,到了中國,只看到大都會的繁榮壯觀,只看到十三點五億人的商機無限,他們即使進入中國的邊陲內地,也只是看中那裡更為廉價的勞工還有因法治更為腐敗而容易取得的土地,多少的古蹟建築、考古遺址、農地、居住地因此成為龐大的工廠用地。這些高高在上的政商,在他們的經濟發展藍圖中沒有一般人的臉孔,只有他的工廠可以雇用多少工人的人頭數。然後還在斤斤計較不到人民幣兩千元的最低工資。

這樣的對比,還要告訴我說台灣的年輕人沒有競爭力?我知道也許說這話的人是認為我們比下有餘、比上不足。但是,就是比較這句話,請先在中國內部進行比較,再來評論,怎樣叫做具有競爭力。一個社會之中,絕大多數的人都無法競爭,無法在龐大的經濟收入中分得一杯羹,而只有少數的人有幸往上爬,這樣的發展方向是我們要的嗎?我不希望年輕人像中元普渡爬竹竿一樣,只有絕少數的人才能成功挺上去。

還有,那些在這一波經濟發展中成功了的人,他們都很幸福嗎?我有很多很正直的中國朋友,也有中國親戚,也有在中國工作的台灣親朋好友,我在他們身上看到聽到很多對於中國發展的矛盾感受。我真的不太相信從台灣或其他先進國家去中國生活的人會覺得中國的發展是充滿福祉或幸福感的。去問那些西進的台商,那些說你們坐在這裡是害怕與中國競爭的台商,他們是不是每次回來都說台灣比較舒服。台灣除了少數地段,大部分地區都是房屋建築窄小老舊、城市規劃亂七八糟,經濟不上不下,這樣的台灣為什麼比較舒服?安全感和基本信任是一個重要因素。在一個財富兩極化的發展市場中,生活在中國的有錢人,不用太過有錢,只要有些閒錢,哪個出門不怕?哪個不是防東防西的?很多人甚至對於表現出助人的美德都感到猶豫,而不敢扶一把跌倒在地的人。

過去十多年,尤其是近幾年,在中國的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在談中國現在的社會缺乏道德、人人搶錢,人人壓力大,人人欠缺信仰。我不想汙名化說中國的人沒有道德,我相信這不是事實,一般的人仍是平凡且善良的。但一般人表現道德的管道或表現道德的勇氣的確有明顯變化。那你問為什麼當地人不起來改變呢?除了長年的極權政治讓人心有餘悸外,我相信現在中國經濟發展的方式只是讓人更為無力。想想看,所有的老東西、你熟悉的東西都拆掉,你的身心要不斷應付調適不斷改變的生活空間,那是一件非常疲累的事。被拆掉的地方通常會在一年、兩年就蓋上一大區一大區比臺北大學特區還要龐大好幾倍的新高建築,每個建築都在比巨大、比氣派,相形之下,每個人就都變得更為渺小、更為手無縛雞之力。在這種帝國氣勢般的城市發展中,人只是愈顯渺小,實質的存在感愈來愈低。沒有機會高攀的多數的人,在這種宏偉的城市裡屈身,只顯得更為無力,只能投降吧。

最後一個例子,我想談日常生活的自由。我們都知道,和民主國家相比,中國是相對不自由的國家,但很多中國人都會認為和以前比起來,他們今日的生活已自由太多,尤其在消費上,真的比以前好太多了,似乎最大的自由就是消費自由。但實際上,我想連消費都不見得自由。怎麼說?你看身邊的中國觀光客,到哪裡都在血拼,他們也許真的超級有錢,但也不一定。普通的中產階級一到國外,買起東西來也像是不要錢一樣。因為,他們即使有錢,但在中國買不到好東西,他們不信任中國的產品與商家。所以一有機會出國,就是要買東西。你去巴黎精華區的香奈爾名店,裡面的店員幾乎都在講中文。我到了巴塞隆納,一個人要去晃大街,但我不會說西班牙文,當地的朋友就告訴我說:「你要是迷路了,就隨便到一家精品店,裡面一定有店員會講中文。」

那不血拚的人呢?我們來看電影和買書這些事,你一定知道,在中國是上不了臉書的,當然,有辦法的人會翻牆。網路在中國是受管制的,但最受管制的其實還有電影與出版。中國出版的審查真的令人痛苦,我也是受害者,我寫的中國研究的書,始終通不過審查。但這還不是最糟的,看電影,中國的電影審查,從劇本開始到完成製片,一個關節不對,不讓上映就是不讓上映。但是政府想要推廣的影片,即使戲院沒有空檔,也會幫你排除萬難。還記得前幾年3D電影阿凡達勢如破竹的票房嗎?在中國一樣熱門,但同時中國政府要廣推《孔子》這部電影,於是下令不是3D的戲院,要下映阿凡達,換成孔子上映。

今天舉的這五個日常生活的例子,從黨國文化、多黨政治、叫計程車、年輕人的生活、還有日常生活的自由,都是非常普通的生活例子,但都說明了是甚麼樣的價值主導了中國的日常生活。那種價值包含了持續揭櫫的黨國霸權主義、龐大的資本壟斷、對公民精神的壓制、對人的基本尊嚴與福祉的漠視。與此同時,政府用高大堅固的硬體與不斷攀升的總體經濟數字,創造高聳的經濟金字塔,令眾人臣服膜拜,誰在金字塔面前不會覺得自己的渺小?然後覺得自己的國家好偉大、好有希望,然後就可以繼續容忍這種價值來左右他們的生活。

所以你應該對於中國是一個甚麼樣的國家與社會有了些基本想像了。2014年的今天,中國政府仍要最核心的國家武力拜一樣的神主牌、重複記誦一樣的話語。中央一統聯播新聞的媒體天天放送為人民服務的好官事蹟、還有經濟如何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愈來愈好的訊息。每次我在中國時看電視時,心裡都在想,煩死了,老是喊人民、人民的,他們應該是公民,不要老是把他們當成黨國口口聲聲中的「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我其實對人民這個詞是有點感冒的,即使在台灣,我都只願意被當成公民,不願意被當成任何人口中的人民。

所以我想請問台灣的政府、政客和財團,和有著這樣日常生活的國家在打交道時,不需要注意彼此的價值差異嗎?這些價值差異不會影響到後續的往來發展嗎?

有人說我們逢中必反,我完全不同意。至少我從來不逢中必反,而且相反的,我對中國有高度的理解興趣,但我認為逢中必當謹慎。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或個人在跟中國、尤其是中國政府打交道時不會提高謹慎,我不相信我們的政府不知道這一點。去問問台商,不管是希望簽訂服貿的或是反對服貿的台商,請問他們,在和中國打交道時,他有沒有覺得哪裡不一樣?有沒有必要提高警覺?去問我們的海基會官員、去問我們的外交官員、去問我們的各級政府官員,在跟中國打交道或靠近時,有沒有必要謹慎敏感?如果答案都是有的話,他們會說自己是逢中必反嗎?我們不需要妖魔化中國,我也認為這個世界應該給中國時間和機會,因為畢竟那裡有這麼多的人口,我們也希望那裡的人能活得有尊嚴,我們也不可能不和中國這個密切相關的鄰居打交道。但是,在往來之際,我們也不該對中國經濟發展中顯現的價值盲目以對,而僅任由經濟這隻手來擺布我們的生活代價。

經濟這隻右手,一定得有抱持某種價值的政策的左手來輔助實行,雙手必須併行,這從來就是一個基本的社會事實。希望台灣的政府、政客和財團不要自欺欺人,以為自由市場等同於放任財團。

很多人應該都讀過經濟史學者Karl Polanyi的《巨變》,這本書引發的一個關於經濟制度的辯論,就是經濟行為是鑲嵌於各種社會制度與道德規範等價值之中。Polanyi把市場看作廣義經濟體的一部分,而經濟體又是廣義社會體的一部分。換句話說,市場經濟本身不是社會的終極目標,而是達成終極目標的手段。簡單說,賺錢不是目標,只是達成目標的手段。所以,如果經濟的手段反而可能違背社會目標,那當然就不是合理的手段了。同樣重要的是,在賺錢之前,我們一定會想好賺錢的目標是甚麼?

Polanyi以降的討論,凸顯了一個常被宣揚自由市場的人刻意忽略的事實,就是,即使是資本主義的經濟體也不例外,經濟也是和各種價值掛勾,包括良善的或有問題的價值。不同社會的資本主義的價值運作邏輯不見得完全一樣,不是只有所謂的市場那一隻手在運作而已。比如說,在台灣,財團聯姻是不是資本主義的常見現象?這個門當戶對的古老邏輯,到了今天一樣大起作用。中國的資本市場發展沒有社會主義集權控制的背景嗎?美國的資本主義社會沒有受到宗教的影響嗎?其實所有的經濟制度都是一種道德經濟,背後摻雜了各種價值與信念一起進入市場。

所以,我的結論是,中國龐大的經濟體所展現的價值文化,也就是我們在中國的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的價值,不論好壞,是造就中國經濟成長的內在因素,也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外在面貌。從這種價值出發的中國資本家在進行國際合作或投資時,其中的資本與市場運作不可能與這種價值脫鉤,至少短期內不可能擺脫。兩岸服貿開放的行業中,有多少的行業在這種價值圈中成長的中國財團進入後,會影響兩地差異的價值內涵,對台灣以人為本、以自由為本的價值造成衝擊?這些絕對不是單純的經濟事務而已,牽動的是經濟發展背後的價值之辯。

我們雖然已不可能脫離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但台灣的資本主義市場發展要摻進甚麼樣的道德或價值,當然是我們可以討論與決定的方向,這從來就不全然地是由市場來決定。馬政府口口聲聲說兩岸經貿往來要「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我相信他做到積極開放,但我對有效管理打了一個巨大的問號。我想問的是,服貿所牽動的是一場價值之爭,不只是經濟或程序問題而已,如果馬政府連學生和公民聚集在此所凸顯的價值差異都不能感受與理解的話,我真不相信這個政府有理解差異的能力,也不相信他們有有效管理中國可能帶來的經濟與價值衝擊的能力。今天學生和公民在這裡呼籲朝野要儘速推動〈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法制化,並在修法過程中納入徵詢公眾意見之管道機制。我們在這個公民廣場推動公民審議,就是要告訴政府我們要的生活價值是甚麼,請不要再以經濟數字或行政程序來迴避根本的價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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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公】服貿是毒藥?還是仙丹妙藥?

本文經同意,轉載自維京人酒吧。作者stanley chen另有自由經濟示範區X自由經貿島系列文章,也值得讀者們閱讀。

但是我真心的希望,不論你是否有對國際貿易談判的認識,或者只是單純捍衛台灣民主的人,都能靜下心來好好看這篇文章,因為服貿關乎台灣這片土地的未來。我試著用第三人的角度,比較全面、完整的描述服貿的內容。我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看到服貿的全貌,而不單單只有網路懶人包的觀點。網路懶人包的內容大多出自鄭秀玲教授的研究,鄭老師很用心的了解服貿,並開多次座談會帶著學生與民眾認識服貿,然而人都有疏失之處,有些鄭老師無法顧及的地方,這篇文章將試著提出來給大家另一個思考角度。

另外,這篇文章,只打算單純探討協議的內容,關於政府的失職和程序的荒謬,我不打算多談。對於服貿整個處理過程,我完全不滿意政府黑箱作業和強行闖關,理由就和大多數人的觀點一樣,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不是馬氏王朝,這部分不太有爭議。所以接下來的內容,我只聚焦在協議條文本身的利害關係與影響,大體而言是經濟層面的東西。

什麼是服務業貿易?

首先,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的一環,除服貿外,尚有合作架構(2010年6月29日簽署)、投保協議(2012年8月9號簽署)、貨品貿易(預計2014年底完成談判)與爭端解決機制(時程未定)。

「服務貿易」是什麼?若談到「貨品貿易」,大家都很熟悉,台灣是IT王國,出口筆電、手機、半導體、面板、IC晶片等高科技產品;除此之外,台灣也有高品質且多元的中小企業,出口機能衣、光學鏡片、腳踏車、法藍瓷、輪胎等眾多商品,使台灣長期為貿易出超國──但是,在貨品貿易之外,服務貿易也逐漸成為世界潮流。

國際服務業貿易有四種模式,跨境提供服務(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設立商業據點(commercial presence)與自然人呈現(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跨境提供服務」指服務提供者在本國境內提供服務給位於外國的外國人,例如國高中課本常提到的印度服務業外包模式,印度服務人員在印度提供客服給在其他國家的服務需求者;或者是近年來很夯的電子商務,淘寶網在大陸提供服務給其他國家的消費者,也是跨境提供服務的代表。

「境外消費」則指外國人到本國接受本國的服務,例如日客來台觀光、來自世界各地的學生到新加坡接受教育等。

「設立商業據點」是整個服務企業投資國外,在國外設置服務據點,例如麥當勞到台灣投資,設立實體店面,就是美國對台灣的服務業出口。

「自然人呈現」則是單一個人到他國提供服務,例如我國教授被挖腳到大陸大學,或是美國醫生來台從業,前者是我國對大陸出口,後者是美國對我國出口。

對一國經濟發展而言,跨境提供服務、境外消費能吸引資金、人才進入國內,其發展對國家經濟具較高正面效益。設立商業據點帶來國外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服務品質,有助於改善國內既有服務,並刺激大眾消費,有時對國家也是有利的。自然人呈現則常被認為是人才流失,因而為人詬病。

服貿對台灣經濟有幫助?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就是兩岸的服務業出口與進口的貿易條約,雙方談判好相互開放的產業以及該產業的四種開放模式的限制,並依照條約履行開放承諾。

也就是說,在兩岸服貿協議範疇內,雙方人民可以為對方提供服務。對台灣而言,可能是在台灣跨境服務大陸客人,或者是吸引大陸客人前來消費,或是大陸設立商業據點搶佔大陸市場,或者台灣人可獨自到大陸從事服務業(但有投資金額限制)。

服貿和所以自由貿易協定一樣,政府與自由開放的支持者,都期望能透過服貿除去雙方法規限制,使資金、貿易加速流動,並藉由開放提升產業競爭力,創造產值,並推升經濟成長動能,讓台灣經濟永續發展。

然而,開放市場意謂更激烈或不對等的競爭,惡化貧富差距;允許民間資金投入醫療、公共建設等特定產業,更可能讓社會曝於危險之中;因此有些人反對市場自由化,要求政府轉換開放市場拚經濟的思維,不要再讓市場價值綁架國家。

為何先簽服貿?再簽貨貿?

在ECFA中,對於各項協議簽署日期並無訂定,但一般國家如韓國在談判FTA時,會先簽貨貿再簽服貿,或兩者同時簽,或像港澳一樣逐步開放,避免一次開放帶來太大衝擊。畢竟一般國家的工業發展比較穩定,服務業發展較脆弱,先開放較強的貨品貿易對國家衝擊較小,較為合適。

然而,為甚麼台灣政府要先簽服貿再簽貨貿呢?

事實上,兩岸服貿和貨貿是同時進行談判的,並沒有要先談服貿,而只是服貿先談完,所以先簽,政府認為,貨貿和服貿的一起談,簽署時差頂多半年,順序的影響並不大,沒必要等到貨貿也談完再一起簽。

兩岸服貿簽的很爛?

普遍對服貿的認識是,協議的規定不對等,台灣對大陸開放很多項目且限制很多,但大陸對台灣的開放卻多有限制。為證明這點,鄭秀玲教授很用心的和他的研究生一起將中國對台灣和中國對他國的服貿協議整理成表格,讓大家能夠清楚得知中國對台灣的開放程度確實很不理想。

鄭老師比較中國對台灣與對他國的服貿協議 圖片來源:服貿自救寶典,鄭秀玲

由圖表可知,根據整理比較結果,台灣的服貿排名是第8名,簽得極爛。

從鄭秀玲教授給媒體的詳細資料中,我們可以清楚得知台灣的服貿跟其他國家的服貿到底差在哪裡。

資料中指出,電腦服務、旅遊服務、不動產服務、運輸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洗衣、美容美髮、餐飲等項目,中國加入WTO時承諾開放的項目很多都不在兩岸服貿對台灣的開放範圍,但卻有開放給其他國家,兩岸服貿開放給台灣的顯然不多。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服貿協議尚未生效,協議中也不包括餐飲業,85度C、全家、頂新、COCO等等餐飲服務,為何能夠在服貿生效之前風靡中國市場?

曼都國際為何能在中國賺飽飽,成為一家跨國美容美髮企業?服貿也沒納入美容美髮啊!

答案,就在中國對WTO的承諾。事實上,不是中國沒有開放這些項目給台灣,而是對於WTO的承諾,中國幾乎已全面開放給台灣,因此不必放在服貿協議中。這是鄭秀玲教授最大的錯誤,服貿不是很多沒有開放,而是早就已經開放,服貿是更進一步爭取優惠。

所以,所謂台灣開放給中國,中國卻沒開放給台灣的項目,諸如電腦服務、其他商業服務、觀光旅遊、餐飲、洗衣、美容美髮等,沒寫在服貿協議中的細項,很多都已比照WTO入會承諾對台灣開放。

中國對WTO承諾早已開放給台灣,台灣則透過行政命令「走後門」,開放約我國WTO入會承諾40%的服務業(以開放項目估計)給中國,且有寫在服貿中。

兩岸服貿協議中,準備開放給中資投資台灣的64個項目裡,有47項,也就是三分之二的項目(對WTO入會承諾的40%),根本早已開放,只有17項才是新開放的(加起來是對WTO入會承諾的60%)!

也就是說,真正的兩岸服務貿易,不能只看服貿協議,也要把中國對WTO承諾,甚至是先前開放的早收清單放進來一起看。

服貿包含中國對WTO的入會承諾

以電腦及相關服務業為例,鄭秀玲教授的表格中,顯示台灣對中國開放硬體諮詢(硬體安裝有關諮詢服務)、軟體執行(軟體諮詢、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系統維修服務)、資料處理(輸入準備服務)三塊,而中國僅對台灣開放軟體執行,相當不對等。再看看中國對其他國家,除香港外都有開放硬體諮詢、軟體執行、資料處理。

然而,事實上,因為大陸對WTO的承諾也對台灣開放,因此實際上也對台灣開放硬體諮詢、軟體執行、資料處理三塊,但服貿協議中會特別列出軟體執行,是因為在這方面大陸要對台灣進一步開放,從原本必須合資,改為可獨資經營。如此一看,雖然台灣還另外開放大陸沒有開放的資料庫服務和其他服務,但也就沒有那麼不對等了。

再來看旅遊服務,從表格中看起來,台灣對中國開放觀光旅館、餐飲服務、旅行社,但中國只對台灣開放旅行社。不過往右邊看中國的WTO入會承諾即知,中國對台灣是全部開放,並不只開放旅行社。服貿之所以談旅行社,是因為進一步開放,免除年旅遊經營總額4000萬美元的限制,以及免除400萬人民幣註冊資本額的限制,資本額比照大陸企業。

所以,真正的圖表應該長這樣子!

大陸早開放給台灣的服務,沒寫在服貿裡,台灣早開放給中國的服務,服貿中重複寫一遍,所以會產生好像我們開放很多,大陸都沒開放的錯覺。

為何要這樣自找麻煩?經貿局回應,這是基於戰略考量,一方面在協議中寫我們開放很多,讓外國覺得我們很有誠意洽談FTA;另一方面,不寫入中國早已開放的項目,以爭取貨貿的談判籌碼。

另外,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四條公平待遇第五款規定:「關於一方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除符合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豁免外,該一方對另一方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所給予的待遇,不得低於該一方給予的普遍適用於其他任何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同類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意思就是說,除了台灣現在因為特殊理由不願開放給大陸的那40%可以不談,大陸以開放給台灣的對WTO承諾的範圍,未來必須持續開放給台灣,不得更改。

大陸資金會來嗎?

可是要注意,台灣當初是以已開發國家的身分進入WTO,因此承諾的開放項目較以開發中國家身分進入的中國多。所以雖然中國對台灣100%開放承諾範圍,幅度也不見得比台灣開放的60%多。另外,雖有開放,但開放的模式可能多有限制,大體而言,台灣對中國的限制較中國對台灣的限制寬鬆。

然而,根據商周報導,過去雖開放40%,來台投資的案件總計不超過百件,且只有十位數的投資案審查通過,顯示大陸企業對台灣已飽和的服務市場缺乏興趣。另外,這寥寥無幾的投資案中,又有一半撤資。

但反對者的陰謀論認為,這是大陸政府的策略,故意先叫國內企業不要去台灣投資,等到服貿過了再大舉進入台灣。這樣說好像也有可能,但是大陸政府是否對民間企業有這麼大的控制力,還是陰謀論者庸人自擾,就只能見仁見智了!

大陸人會變相投資移民台灣?

網路上的服貿懶人包盛行一張圖,諷刺服貿讓大陸人能移民台灣。

這是鄭老師演講中常用的比喻,開一家餐廳,爸爸是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全家就可移民台灣,很生動的描繪出服貿對投資人員流動規定寬鬆之荒謬。

根據條文內容,商務訪客停留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這點很合理沒有爭議。但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可停留三年,並可無限延展,且對調動之經理人和專業人士的認定寬鬆,只要20萬美元該企業就可帶兩個經理人來。鄭秀玲教授指出,這是變相開放投資移民,將導致大量中國人長期停留在台灣,搶食我就業機會,甚至中國已經出現移民台灣的廣告。最好的例證是,香港自從簽訂CEPA後,已超過70萬中國人定居,壓低香港薪資水平,使薪資要馬到退,就是停滯不前,香港的悲劇可能在台灣從演。

香港的悲劇可能在台灣重演,但台灣不一樣的是,香港和中國是同一個國家,居留容易,可台灣和中國是不同國家,中國人士到台灣並不取得身分證,且台灣服務業市場相較於十年前簽訂CEPA的香港,已非常飽和,撇開陰謀論不說,陸資願意來多少我很懷疑。

再加上可停留三年並無限延展的是「國際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也就是國際企業的經理人或專業人士,一來根據所謂經理人和專業人士的認定是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許可辦法》,有資歷和學位的限制,行政部門會嚴格把關,並不只是服貿上寫的內容,且限制算嚴格。二來此跨國企業,不包括陸資企業。至於20萬美元的規定(相當於600萬台幣),其實是比照外資,規定帶一位負責人、一位經理人的投資門檻,對陸資是不是應該嚴格一點,見人見智;如果國際企業想在多帶一個人,每個人投資金額要增加50萬美元(約1500萬台幣);若是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必須實質投資30萬美元(約900萬台幣),每多申請一人,要多投資50萬美元(約1500萬台幣)。

因此上面那嘲諷投資移民的圖,和鄭老師舉的例子,可能不是非常正確。若大陸人真要這樣到台灣長久居留,首先,他們家的餐廳要是國際企業;再來,爸爸是老闆,要600萬台幣,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勉強算專業人員的話(事實上更有可能不給通過),每人也要個900萬,所以這家人總共要2400萬才能變相移民台灣。有可能為了到台灣開一家餐廳花2400萬嗎?聰明的大家自有定見!

服貿的勞工議題疑慮 圖片來源:公視有話好說

大陸勞工不會來,來的是老闆和白領

另外,某報不斷報導服貿簽署後會有一堆洗頭妹到台灣搶工作,很多台灣勞工會失業。第一,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許可辦法》,行政部門會嚴格把關;第二,就算行政部門放水,把洗頭妹算技術勞工好了,到底哪家國際企業會花900萬台幣請一個基層員工到台灣來,除了用陰謀論解釋大陸政府就是失心瘋要花一堆600萬毀了台灣,一般企業會花錢帶來台灣的一定是高階經理人。因此,服貿真正帶來競爭壓力的,是白領,不是基層勞工。服務完全不牽涉勞工。

除了白領受衝擊,就是部份開放獨資的服務業,老闆可能會變大陸人。

大陸人要成為老闆,也是得接受市場的殘酷競爭,不談中國陰謀論的話,台灣的服務業品質優於大陸,這是肯定的。但我們也得注意,大陸的服務業品質,很快就會跟上台灣,到時候台灣業者更要持續進步創新,才能勝過潛在的競爭者。

還記得俏江南嗎?大S老公的中國餐飲集團,到台灣投資餐飲,結果生意不佳,退出台灣的風聲頻傳。

談到這我不得不提一下,關於蕭萬長前副總統推銷服貿時,舉例麥當勞和其他國際餐飲業進入台灣,不但沒有打趴台灣,還讓台灣產業升級,服務品質更好,因此台灣應勇於創新,勇於開放。

這句話從自由主義的觀點,本身沒錯,只是他舉的例子不對,先進國家的高品質服務業進台灣,當然可以推升台灣服務業品質;但大陸服務業品質低於台灣,要如何推升台灣品質?

服貿危及國家安全?

一個很重要的反服貿論述是,台灣開放給大陸的服務部分存在「國家安全」的疑慮,像是印刷業、電信網路、金融、廣告業、交通運輸等。

台灣雖不開放出版業,辦開放印雙業。反對者認為,台灣開放印刷業,雖規定陸資不得持股超過50%,但其實只要持股1/3就能擁有主導權,陸資根本不用過半也能掌握台灣印刷業。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先生擔憂,一旦中國掌握印刷業,就連帶掌握印刷下游的出版業,將影響我們的言論自由。

但印刷業的條文同時規定,陸資只能投資台灣現有事業,也就是台灣有的印刷廠才能投資,陸資不能自己設立。而根據經貿局做的產業調查,台灣印刷廠大多為家族私人運作,是個相當自由競爭的市場,除了陸資不太有可能取得一定股權外,要壟斷印刷業造成言論自由危害非常不容易。不過經貿局也坦承,當初在談印刷時,只考慮經貿角度,沒有把印刷業納入國家安全討論的範疇,國家安全的風險確實存在。

廣告業陸資可獨資來台設立商業據點,對言論自由的危害可能更大,因為陸資廣告業將可能以「抽廣告」當做武器,控制媒體業,進而控制台灣言論。

從另一個角度看,廣告業和印刷業一樣,是個相當競爭的自由市場,陸資廣告業要取得一定影響力到危及言論並不容易。再加上廣告資金其實掌握在廣告主手中,也就是由國內企業決定要請哪個廣告業者幫忙製作廣告,資金並不掌握在廣告業者手中,要逕行抽廣告的可能性也不大。更重要的是,根據大陸地區廣告管理規定,陸資廣告內容必須受到行政單位管制,若有不適當的內容,可強制禁播。

電信業開放上,政府宣稱只開放「第二類電信」,但第二類電信包括「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訊服務」,幾乎涵蓋整個網路服務範圍。也就是說,服貿開放了中國經營台灣的網路服務。

但同時,條文也規定,大陸服務提供者須為海外或大陸上市之電信業者(不能投資我國業者)、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50%,且「不具控制力」。不具控制力是和印刷與廣告很不一樣的地方,相關規範見於經濟部,有對於不具控制力在董監事人數等規定,因此大陸電信服務提供者要控制台灣網路,還是一樣,非常困難。

電信服務開放的另一個爭議點,和金融業一樣,都可能讓台灣人民的資料外流中國,形成資安風險。

交通運輸部分,我方開放海運輔助性服務、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公路貨物運輸、公路運輸支援服務、倉儲服務、貨運承攬服務等,有些規定不具控制力,有些規定有持股不超過50%限制,有些允許獨資,可能讓中資掌握台灣的運輸命脈,例如以修建之名,癱瘓高速公路或關閉雪山隧道,帶來國安衝擊。

投審會跨部會把關投資資金

針對有國安疑慮的部份,若能重啟談判,最好是不開放,但在國際經貿談判中恐怕行不通,建議以服貿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的開放條件為範本,規定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12%,且不具控制力,較為得宜。

服貿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不但可以引進陸資協助進行工程開發,又可確保陸資除收取股利外不會有額外的任何影響。

另外,任何一個陸資來台案件,都有「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成審查小組控管,而審查小組則是跨部會組成,並不像網路流傳得那麼可怕陸資想來就來沒人監督。審查小組曾因懷疑某陸資有媒體背景,因而駁回投資案件。

不過,台灣政府面臨很大的信心問題,不免讓人擔心投審會的把關可不可靠,再加上小組沒有民間團體,難免有官官相互的疑慮。

陰謀論和政府把關,願意相信哪個,是每個人生活經驗帶來的價值取向不同,很難有討論空間;有些人認為只要有國安疑慮就都不該開放,有些人認為在國際經貿談判中完全不開放不切實際,而是該限縮開放幅度,並加強政府控管投資的能力,尤其要納入民間團體的監督,才能適當引進陸資而避免衝擊;有些人則純粹站在經貿的角度,相信自由市場競爭,對哪些牽扯到國安看個人定義,因此不太在意國安問題。

不管你是哪種人,或你想成為哪種人,我認為都可以多思考、多討論,不要輕易下定論,畢竟陰謀論要未來才能驗證,服貿的結局我們現在誰也不知道。

貨品產銷一條龍?

服貿最可怕的地方,是台灣同時開放經銷、批發、零售三項服務,若再搭配未來簽署的貨貿協議,從貨源到銷售產銷一條龍,可能就會像陸客來台觀光一樣,排擠台灣的產業空間。

批發零售的一條龍模式,配合貨貿後,中國業者可能進口大陸的黑心食品,造成食安問題。原則上農產品不開放進口,其他食品則和過去一樣由衛福部把關。

經銷、批發、零售其實是台灣承諾給WTO的沒有開放給中國的那一塊,對外資早已開放,例如7-11就是在開放後建立產銷一條龍的例子。是好是壞,大家自有定見!

有趣的是,雖然台灣過去沒對大陸開放零售,但大陸零商產品仍可透過淘寶網賣進台灣,原因是電子商務台灣對大陸已全面開放。

醫生都會跑到大陸去?

醫療業開放也讓很多人憂心忡忡,擔心開放台灣開放大陸投資國內醫療業,大陸會來台灣投資後帶走台灣的醫護人員,帶他們去大陸賺錢,慢慢的台灣就沒有醫生可看。

醫療業開放要怎麼去看待比較好呢?首先,我們要有一個認知,台灣由於健保和醫療體系的問題,醫護人員工時過長,薪資跟不上努力程度,造成台灣醫生大量出走,這是現在進行式。第二,目前正在規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將醫療服務納入示範事業,打算吸引國外資金投入以發展高端醫療。

從以上兩點來看,開放醫療服務業是我方的戰略,企圖吸引大陸資金投資我國醫療,發展自經區的高端醫療服務出口,並藉此提高醫護人員收入,解決醫生流失的問題。

但是,陸資投入台灣醫療,確實會有運走醫生的風險,條文中規定非台灣人的董監事不得超過1/3,這樣的限制是否能避免陸資取得主導權,就不得而知了。

社福機構商業化?

除此之外,社會服務開放方面,台灣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大陸則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廣東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機構、殘疾人福利服務。

也就是說,大陸業者到台灣可合夥營利小型社福機構,台灣到大陸則可獨資辦理非營利的社福機構,一方可營利,另一方不可營利,顯然台灣對大陸開放較寬鬆。

再加上,台灣國內社福單位理論上是不可營利的,開放大陸來台營利,對於反對社福商業化的人,認為有犧牲人民福祉之嫌。

大陸國營企業,威脅台灣小服務業?

大陸部分服務業的規模也疑慮之處,台灣服務業約93.5萬家,99.7%是中小企業,85%是微型企業(五人以下),規模遠小於中國企業,尤其中國的金融業、印刷業資本額都相當大,甚至多數是國營企業,從陰謀論的角度來看,兩岸服務業的規模不對稱對台灣產生一定威脅。

事實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一方提供的補貼或補助,或者附加於接受或持續接受這類補貼的任何條件。但如果前述補貼顯著影響一方在本協議下所做特定承諾,另一方可請求磋商,以友好解決該問題。應另一方請求,一方應儘可能提供與本協議下所作特定承諾有關的補貼訊息;」意即,若中國有補貼特定產業,包括國營企業,而使的市場遭到破壞,例如壟斷或削價競爭,政府可進行調查,使服貿協議不適用於該產業。

但要調查市場是否因補助遭到干擾,曠日廢時,若投資前審查不注意,事後的調查就很麻煩,調查完後還要相互磋商才能解決問題,整個過程雖然有機制,但耗時甚久,調查完可能該產業就被中國打趴了,也是有可能的,這就是大家願不願意監督並信任政府的問題了。

以陰謀論來說,中國可能來台投資美容美髮、洗衣業、餐飲業,用低價戰把台灣業者打趴。這樣的假設有可能發生,政府的控管可能來不及,但前提是中國真的想這麼做。從商業面來看,台灣服務業市場早已飽和,陸資來台根本沒賺頭,因此不太可能來,政府宣稱的就業機會和帶動投資大概也是成效不彰。

所以除非中國政府真的想用一堆錢毀了台灣,而台灣又來不及將該產業排除於服貿之外,就會有所謂的台灣業者被打趴。否則,從商業角度看,陸資根本不會想投入這塊市場。

金融、文創、電子商務是服貿贏家?

服貿中較受惠的台灣產業是電子商務和金融業。金融業已於早收清單先行開放,這次又更大幅的開放銀行業務和證券交易服務,降低銀行業資本額門檻,放寬證券業持股比例,可達51%,是服貿沒有爭議的贏家。

線上遊戲方面,陸方承諾審查臺灣研發的線上遊戲產品工作時限縮減為2個月,有助我業者爭取市場先機,解決因產品審查時間冗長而被大陸業者模仿的問題。

除此之外,服貿開放大陸電影片及合拍片可在臺灣進行後期製作及沖印作業,大陸每年生產約800部電影,開放後有助於臺灣電影後製產業之發展及人才養成。不過這部分可能只是反映現況,因為目前大陸電影就有在台灣進行後製與沖印。

電子商務則是超WTO承諾,允許台灣業者到福建設置商業據點,但持股不能超過55%,且不能跨境提供服務。不能跨境提供服務的原因在於中國不願撤銷對台灣購物網站的屏蔽,所以在中國是看不到台灣網站的,電子商務要讓其網站能被對岸看見,只能設點福建。雖限制設點福建,但服務範圍擴及全中國。

上海自貿區揭牌後,也納入電子商務合資經營項目,為確保服貿給台灣的優勢,兩岸決議增修條文,將電子商務開放台灣可持股67%,使台灣業者能在中國設置完全有掌控權的商業據點。

然而,電子商務不能跨境提供服務,意謂著對台灣工作機會增加沒有幫助,只對財團到大陸發展有所助益。另外,中國政府也未保證我國業者可取得ICP許可證。

中國大陸將經營網站視為高度管制業務,凡是有償提供特定資訊內容、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要先取得ICP執照(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網際網路內容供應商經營許可證)。因此,台灣的電子商務業者,如PChome,到福建設點,可能一不小心,中國就以台灣業者未通過ICP年度檢查為由,禁止台灣業者在大陸經營電子商務。或著,以ICP為籌碼,要求台灣業者乖乖聽話。因此除了持股比例提高,拿掉設點限制,ICP的保證取得也是政府未來談服貿應該且必須的方向。

我們必須正視國際經貿整合賽局

政府常高聲疾呼,也常被批評是在威脅人民,全球已進入經貿整合的軍備競賽,國與國之間不但狂簽FTA,TPP、RCEP完成談判在即,亞洲區域經貿體系逐步成形,各國又紛紛設立經濟特區吸引外資投入,這場全世界的自由經貿賽局對台灣十分不利。

台灣想融入經貿整合,加入TPP,必須展現高度自由化的決心,除了政府政積極推動的「自由貿易示範區」,服貿也是他國評量台灣的一個基點,不簽服貿,將讓台灣失去國際生存空間,對台灣經濟傷害甚大。

然服貿確實存在如國家安全等諸多疑慮,尤其直接影響人民未來的生活,不可不慎。立院是政府談判的槓桿,政府絕不可自廢武功,放棄實質審查。

審查過後,若國際現實允許重啟談判,政府應記取教訓,主動評估、溝通各產業,並注重程序正義,不可便宜形式,開民主倒車;若無法重啟談判,政府必須立即審視投資審查機制及各相關國內規範,除善盡監督、把關的職責,也要設計較能取信於民的整體機制,如導入民間單位監督。

簽訂FTA非仙丹靈藥,服貿熱熱喝,台灣經濟絕不會快快好,未來如何善用服貿,創造價值,迎戰下一波的全球整合,才是台灣真正該走的路!

 
over 9 years ago

從經濟學角度回應馬的談話
作者:陳吉仲

馬總統23日記者會說明瞭許多理由要大家支持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是這些理由不是政府的宣導再重述外,亦須要經濟學的檢驗,底下針對馬總統的談話用經濟學的角度來回應。

一、馬總統說為何和中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的主要理由是台灣的對手國南韓已簽署多項自由貿易協議,故台灣要盡快和對岸簽署,這是似是而非的說法。首先我們要問的是南韓的FTA簽署過程中,是先美日加拿大等先進國家,再來和中國簽署,這是重要的貿易自由化策略。和先進國家如歐美日等國簽署FTA後,再和中國簽署,對南韓的經濟發展才有利。反過來說,若台灣和對岸先簽署兩岸的貿易自由化協議,不只整個國家的經濟更依賴中國市場,加上加入TPP的各種條件是高規格,這反而無法讓台灣未來加入TPP 會面臨更嚴重的挑戰。具體舉例而言,台灣對農藥殘留有650幾項的管制,對岸只有160幾項,未來兩岸貨貿的簽署降低了農產品品質的規範,此將造成台灣難以再輸出至日本等國家。故我們想請問政府,為何不先加入TPP再來討論兩岸的貿易自由化? 而非先兩岸貿易自由化再來加入TPP? 兩者間不同的貿易自由化策略將對台灣的經濟造成不同影響。

二、馬總統不斷強調簽署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經濟有很大的貢獻,馬總統的說法完全和他的團隊在立法院或者是對外公開的場合中,所提出兩岸服貿協議的經濟評估報告相互衝突。在經濟部去年七月中旬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的GDP只會增加0.025至0.034%(即9700萬至1.34億美元),如此微小數據而來說明此服貿協議對台灣的經濟貢獻良多? 我們甚至懷疑是弊多於利,因為政府的評估報告往往是高估。更重要的是馬政府的團隊從不告訴我們,簽署之後的所得差距會變大,亦即未明確告知社會大眾服貿協議的得利與損失的具體說明,那如何同意所謂的利大於弊呢?

兩岸簽署服貿後對台灣的影響,香港剛好是可以讓全台灣做參考,這也是馬總統說明中所強調。2003年6月29日香港和中國簽署CEPA(稱為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2005年1月生效)開放713產品貨貿零關稅及11個服貿產業,第三階段(2006年1月)開放23項服務產業。 中港零關稅及開放中國遊客到香港自由行,房價快速反彈,大量熱錢湧入香港,房價在六年左右飆漲近六成。住屋物價指數(指租金)每年以7%成長(即2010年指數是100,107和114為2011及12年指數)。香港15到24歲的年青人薪水,2001年是3萬台幣,10年後仍是3萬,但其中40%是大學生。但是各種物價已大幅度上漲。CEPA生效後,進出口批發零售業、運輸倉儲通訊服務業及製造業的實質工資從2004年至2010年是一路下滑。香港人口有六百多萬人,從中國至香港定居未足七年之人數有171,322人,佔其總人口的2.5%。香港是全球已開發國家中GINI係數(衡量所得差距的指標, 目前是0.54)最高,大量的中產階級消失不見。請問這樣的香港是我們要的嗎?

三、馬總統第五點聲明中說明外界對服貿的誤解,其中特別說明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這顯然是在文字認知的差異,在服貿協議中的開放模式四的自然人呈現中,若投資330萬美元中資企業為例,其中專業人士7人、經理人1人、主管及技術人員7人,如果配偶子女同行,該企業最多可申請15*3=45人來台,故不是藍領勞工來台,但卻是白領勞工來台。

四、馬總統在聲明中不斷強調簽署兩岸服貿協議的好處,我們認為只說明瞭一半,因為貿易自由化有得必有失,底下就是我們認為兩岸服貿協議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之疑慮。

1.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具有貨品開放影響效果

開放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最大差別在於對市場的影響完全不同。貨品市場開放後,進口商品會取代國產品,進而影響國內生產、產值及就業。但服務市場開放後,外資在國內若新設企業,會有新增產值與新的就業,若投資國內現有企業,就業機會仍留在國內。故貨品市場開放之影響是「取代」效果,而服務市場開放影響是「替代」效果,即提供多樣性的服務。

以上的說明適合台灣與其他的貿易國家,但不適用在台灣與中國。因為兩岸語言和文化等因素,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的經濟影響會同時產生「取代」 及「替代」效果。這中間牽涉到兩個重要的名詞,「替代」和「取代」效果。商品開放是屬於「取代」和「替代」效果皆有,如某一國外的農產品進口,若是國內有生產,那就會同時產生「取代」和「替代」效果,但是若沒有生產的產品進口,如奇異果,那就只有「替代」效果。各國的服務貿易協議則是「替代」效果,亦即為增加服務業的多樣性。但是和對岸簽就會產生所謂的「取代」效果,舉例而言,馬英九對外舉一個麥當勞的例子,而這個例子更突顯我們為何反對此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外資引進麥當勞是增加投資,會讓台灣的餐飲業增加多樣性,消費者不是每一餐皆至麥當勞消費。但是考慮到兩岸語言及文化等因素,中資投資服務業「取代」我們的服務產業,餐飲即是被「取代」的例子,如引廣東菜和的餐飲就是一例。因為服務業是一種面對面的產業,有相同或類似的語言及文化的國家簽署服貿,將會是取代而非增資。若有取代效果就會造成就業市場的失業。

2.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不對等

此協議充滿了許多不對等的內容,首先就開放的四種模式中,台灣允許中國跨境提供服務的有47項,反之對方只有17項,此將造成台灣可提供跨境服務的產業(如電子商務)至中國,來同時提供對中國和台灣相關服務產業,但所創造出的就業效果及產值皆是在中國。

在商業據點呈現方面,台灣有56項產業是以沒有限制的方式開放,即讓中資可以來台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反之對方只開放39項產業可以獨資。

不對等的案例還包括中國針對糧食等產品是採65%控股方式,台灣則屬沒有限制的開放。不對等的另一案例是中國在許多產業的開放有限制地區,如金融業和海洋運輸服務業只在福建、醫療照護只在福建和廣東。台灣則是全國開放。上述的不對等就會造成負面的影響衝擊。

3.服貿與貨貿何者為先

「先服貿再貨貿」與「先貨貿再服貿」對台灣的經濟影響不同。以中國和其他國家所簽定的貿易自由化案例而言,有11個國家是貨貿與服貿一起簽定,有5個國家是「先貨貿再服貿」,為何只有台灣是「先服貿再貨貿」? 「先服貿再貨貿」會讓中資透過服貿先控制國內市場之流通(或市場power),接著再透過貨貿將商品(或原料)進口至國內,影響衝擊較大。

最後要特別說明的是,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貿易自由化,其必有得有失,現在主要問題在於政府只說明瞭「得」的部分,如說明GDP會成長或那產業會獲利,但從不告訴人民那些產業會損失?尤其是在所得差距和就業市場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得失影響更會比台灣和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影響,因為其中已牽涉到兩岸文化、語言及政治等因素所造成的複雜影響,解決之道就是將資訊透明而因應策略清楚,否則將難以說明人民支持。

*作者為台灣守護民主平臺理事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1e3f6b7b-b274-11e3-b850-ef2804cba5a1/?uuid=1e3f6b7b-b274-11e3-b850-ef2804cba5a1#ixzz2x44a8kVv

 
over 9 years ago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0822/

服貿協議生效後,你我鄰居組成或有大改變

陳仁豪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相關議題最近鬧得沸沸揚揚,除了贊成及反對兩方對內容的看法不同,針對立法院審查程序是否存在瑕疵也有爭議。

於內容上,服貿協議的贊成者多是從「台灣不能自絕於國際社會」、「競爭才會進步」、「會帶來商機」;而反對者多是從「部分弱勢產業可能被消滅」、「涉及國家安全產業不能開放」、「可能傷害到言論自由」等等角度來論述。

這類爭議很正常,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價值觀不同,在社會體系中所處的相對位置也不一樣,由於已有相當多的討論,所以本文將不再涉及。不過,筆者認為要討論之前還是請論者把服貿協議好好地讀過一次,而且不是只看完那24條本文(這類條文在類似的協議幾乎都千篇一律)就好,而是也要仔細閱讀附件的特定承諾表以及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服貿協議中有部分條文牽涉到對岸人士在台居留的問題,由於相關論述較少,筆者對這議題也相對有興趣,所以本文將著重於討論此點。

根據服貿協議中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市場開放承諾(4)ii(其他開放的服務業基本比照辦理),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此規範看起來類似於筆者有些熟悉的美國L1簽證的「介紹」, 美國L1是跨國公司把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調派到美國工作的簽證類別。創設目的主要是為了讓跨國企業到美國做生意,擴大投資、刺激美國經濟、增加就業。規定申請人在申請前往美國前三年,必須在美國以外的跨國公司「連續受聘」(和聘滿解釋上不同,聘滿比較寬鬆)至少一年。

美國L1簽證的規定,「看起來」和服貿協議中的承諾有些類似,但在實際的運作上美國L1簽證並不容易取得。

首先,美國L1簽證在申請時,必須繳交非常繁雜的文件(註),如果是在美國新設立的公司,必須繳交一份商業計畫,而跨國公司指派到美國新設立的公司的L1簽證申請人,通常只會拿到「一年效期」的L1簽證,後續的延展必須視商業計畫的執行情形,例如雇用美國當地幾名員工等等而定。

而如果是美國的公司已設立一定時間,於申請L1簽證時,則必須要出具銀行每月的往來明細、合約、發票等等,證明確實有在進行商業活動,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以及就業率。

另外,在跨國公司母公司的規模上,由於中國大陸出具的文件造假者甚多,對於中國大陸母公司的規模,在實際審查上採取嚴格的標準,有認為至少要1、公司成立3年以上;2、註冊資本高於300萬人民幣;3、年營業額不少於800萬人民幣;4、員工人員不少於30人等等。

上述這些美國L1簽證核發時的要求,在服貿協議中付之闕如,當然有論者會表示,服貿協議只是進行原則性的規定,將來會另制定詳細辦法。但將來制定的辦法有可能牴觸服貿協議的文意嗎?更況,按法規範的位階來判斷,即使牴觸者也會無效。

在開放陸資投資台灣後,目前關於陸資人員進出是參照外國人投資的相關規定,並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以投資金額及營業額核定來台人數以及後續管理:1、陸資投資事業其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2、前項主管或技術人員申請來台,原則上第1年只會核發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第2年起,公司營業額須達到新台幣1千萬元始得重新申請換證;3、符合一定要件的人員,可以申請配偶及子女來台等等。

問題是,服貿協議生效後還可能比照現行規定嗎?從服貿協議上開放承諾的文字來看,顯然是不可能。但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審會」)在反駁質疑服貿協議的說帖中竟然拿出來說嘴,真不知這些人的腦袋是裝什麼?

筆者並非全然反對對岸高階管理人或是白領技術人員來台,但如照服貿協議開放承諾的字義去執行,恐怕將弊病叢生。

尤其,雖然外資或陸資來台進行投資,都必須要經過投審會核准,而投審會於審定投資核准函中均會載明「本案核定之股本投資額應列入投資事業公司帳戶內,不得移作他用。」但實際上,公司設立後將股本移作他用的情形並不罕見,更有不少是借錢來充作股本,於進行驗資後即返還的情形。可以想見,將來一定會有不少對岸人士借錢在台灣設立公司,付點利息就能全家老小在台灣至少住三年,享受便宜的健保,真是小投資有大收益啊。

綜上說明,筆者強烈反對目前服貿協議中市場開放承諾(4)ii的文字,就此部分應該要重啟談判,至少對岸經貿人士居留必須和在台子公司或分公司營業額及聘僱台灣勞工的情形掛勾,並且不應該一開始就直接可以停留三年,以免給予心懷不軌人士有上下其手的空間。至於那些說服貿協議一字不能改、以為大家都是笨蛋的說詞就免了吧,隨便舉個例子就能打臉,韓國與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曾重啟談判,經歷6年多才生效。

註: 以下為美國移民律師所提供,有關國外母公司應準備的文件清單

  1. Copy of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2. Copy of business license, if applicable

  3. Proof of the existence and viability of the business to include:

a. Advertising material and brochures

b. Certified copy of lease of premises or title deed to fixed property

  1. Latest financial statements (Balance Sheets, Statements of Income and Expenses, etc.) showing the foreign entity’s financial position

c. Business bank statements for the last twelve (12) months

d. Invoices to customers and from suppliers and/or contracts showing ongoing trading

  1. Pictures of products, premises, staff and equipment (in duplicate), where applicable

  2. Submit a list of all employees including names and job titles for the past three years, beginning date and ending date of employment

  3. Certified copies of the Internal Tax Return or relevant tax return.

  4. Copies of the company’s Payroll Summary evidencing wages paid to employees.

  5. Submit copies of the business entity telephone records for the past six (6) months

  6. Copies of export and shipping documents (if applicable)

  7. Letter on business stationery certifying:

1.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business including nature of business, number of employees and gross annual income

a. Name of employee

b. Title of employee

c. Date of commencement of employment

d. Duties of employee (must be executive or managerial in nature, or he/she must have specialized knowledge of company’s systems or technology).

e. That the employee has been continuously employed since date of employment with explanation as to any interruptions in employment.

f. Why the beneficiary was selected for the position within the US entity.

g. List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 qualifications for the position in the U.S. company.

h. Additionally, explain how the parent company will continue to function with the absence of this individual for an extended period.

i. Please confirm that the business supports a petition for an L-1A visa for the employee and that his position with the business will be available to him at the end of his tour of duty.

j. Copies of payrolls pertaining to the beneficiary for the past one year to the present

  1. Submit the business plan that was prepared by the foreign company for the US entity. The plan should include SPECIFIC details as to the business to be conducted, and one, three and five year projections for business expenses, sales, gross income and profits or losses (if applicable).

  2. Evidence of proposed purchase of US Business Entity (if applicable) may include wire transfers, canceled checks, deposit receipts, etc., detailing monetary amounts for the stock purchase. Provide the account holder names and affiliation to the foreign entity for all persons making purchases and the bank accounts that were used. These must clearly indicate verifiable originators of the amounts deposited or wired

  3. Copies of Stock Certificates or separate letter from auditors or appropriate government office certifying the issued and authorized share structure of the Foreign Business Entity, the names of the existing shareholders and the numbers of shares held by each of such shareholders.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held by shareholders must correspond with the total issued shares of the company)

  4. If the foreign or U.S. entities are publicly traded companies, please provide the annual report indica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entities. [Employer abroad and employer in the US].

  5. Corporate Organizational Chart showing relationship with proposed US Business Entity.

  6. Organizational Chart for Foreign Business Entity describing managerial hierarchy and beneficiary’s position within the hierarchy and staffing levels. This is best accomplished by indicating:

a. The current names of executive(s), manager(s), supervisor(s),the beneficiary’s position in the chart;

b. The names of other existing employees within each department or subdivision;

c. Clearly indicate all existing employees under the beneficiary’s supervision.

 
over 9 years ago

https://www.facebook.com/jawin.wang/posts/10152030412198652

Jawin Wang(台灣人在上海)

3/24日以前,我支持服貿。3/24日之後,我反對服貿

首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名在中國工作的企業主,從事的是網際網路行業。對於創業及經濟都非常熱衷。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我的想法,文章若有冒犯大家,請理解。

  1. 告訴你們為什麼政府很急

很多人會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和中國簽署服貿,世界這麼大,能不能不跟中國簽署。那我們必須要看數字,我手邊有2008年的數字,台灣出口到全世界的商品,有39%是到了中國。足以證實台

灣已經非常依賴中國了,這是為什麼政府會很著急。

  1. 其實這是不平等條款

大陸開放80項給台灣,包含電子商務、金融、文創、運輸物流、營建、環保、技術檢測與分析、醫療照顧,還有禮儀服務。為什麼台灣要這些呢?簡單來說這是我們擅長的,而大陸並沒有對

其他國家開放的部份。

當然我們也開放了64項,其中包含印刷業(注意:非出版業),老人福利、洗衣、美容美髮、殯儀館等等。

你把這兩個產業放在一起比一下,人家開放給我們金融,我們給人家洗衣,人家給我們電子商務,我們給人家美容美髮。你可以這麼理解,我們把夕陽產業給了大陸,要求大陸把明星產業給

了我們。這其實是不平等條款。

那我們來聊聊關稅吧!大陸台灣的關稅在商品買賣部分,協議前 38.54%,協議後變成7.71%,看起來減了很多。而台灣對於中國大陸的關稅,協議前45.13%,協議後變成40.19%,看來沒有什

麼減少。基本上如果你認真去看一下服貿的關稅,你會發現,簽署這個服貿的協議,分明是大陸割肉,台灣吃肉。

那你一定很好奇,既然服貿對我們這麼好,難道大陸是傻子。這要從兩岸民眾的心理來分析。台灣把大陸當敵人,大陸把台灣當兄弟。給兄弟的東西自然不會太差。

  1. 會不會變成廉價移民?

這也是不會的,因為首先不能「移民」,只能申請來台「工作」。投資20萬美金能來三個工作名額,投資330萬美金能來15個,這裡面還包含負責人,基本上負責人都會在大陸的,不會過來的

我大約在三年前,帶了一個知名日本手機遊戲大廠的CEO到台灣參訪,我想說服他在台灣深耕發展,三四天的行程,我帶他拜訪了一些台灣的遊戲團隊。普遍有幾個共識。1.台灣缺乏手機遊戲

的人才。2. 在台工作證很難拿。3. 台灣市場太小。但大概是被我的熱情所感動,這個CEO覺得可以嘗試一下,成立一個研發中心在台灣。

後來這個案子也被放棄了。簡單來說,台灣移民署對於台灣民眾的工作權保護的很好,好到就算你想投資台灣,都有一大堆複雜的事情要辦。

從那時候我就了解到,老外要到台灣工作室挺困難的,要取得台灣身分證也很困難。這點我對於移民署非常有信心。

另外,我身邊有許多大陸富豪,雖然他們都可能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例如美國及加拿大等等,但不瞞大家,那護照只是準備著而已,他們不會因此就搬到美國及加拿大。因為他們很明白賺

錢的機會仍在大陸。

  1. 服貿協議會不會讓大陸鯨吞台灣?

台灣媒體曾經在很多年前訪問過海爾的總裁,海爾電器在全球擴張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台灣?她簡短的回答「沒有,因為市場太小」。中國企業的市場只有中國,若他們把中國都搞定了,

下一個他們想搞定美國。若企業會考慮台灣,多半是「情感」因素。覺得台灣是自己的兄弟,或是他可能在美國讀書時認識了一個台灣好友。例如某某大陸富豪娶了台灣女藝人之類的,女藝

人說服他來台灣開餐廳。

  1. 服貿肯定對你們這些台商有幫助吧?

像我從事的電子商務行業,以前台商是不能幹的,只能去找大陸人頭。現在可以在福建省,和大陸公司組成合資企業,我方可以佔55%的大股。

你一定會說,你看,就是對你們有幫助對吧!你們這些賣台的台商們。難怪你們吵著要服貿。

我談談我的立場,這個政策對我一點幫助也沒有。我還是會找大陸人頭,至少這公司仍是100%算我的。且我不想把公司設在福建省,那兒不是一個發展電商的好環境。我從沒聽過福建省出過

啥了不起的電商。

這些政策只能是適合還沒有進來中國大陸的台商,如果他們覺得這些政策對他們有幫助,我覺得這個台商挺危險的,我覺得他們仍要繳許多學費,還需要賠很多的錢才可以累積一點點經驗。

基於以上立場,我是贊成服貿的(在3/24以前)。因為大陸割肉給我們,憑什麼我們不狠狠咬一口呢?

但是我現在反對服貿了(在3/24以後)。為什麼才差一天,就有如此大的改變。

  1. 孩子的鮮血已經說服了一切

我一直在想,究竟什麼樣的情況之下,那群孩子們會站出來,而且就算是被水柱跟警察驅離也堅定立場。因為那是民意,那是人民的聲音,民主不就是如此。如果多數民眾不想要簽服貿,那

就別簽了吧!不該和民眾背道而馳的。我坦承,我非常難過,整夜未眠。

  1. 我懂了,大陸送我們的好處,我們不想要

我們在2013年11月,還新加坡簽了ASTEP,2013年7月和紐西蘭簽了ANZTEC,新加坡和紐西蘭自然不會和台灣簽那種割肉的條款,但台灣仍是很開心的簽了。

但為什麼大陸割肉給你,你卻不簽?沒啥原因,因為他是「大陸」,他為什麼要割肉給你,他的動機你可以想一想。透過經濟手段慢慢統一台灣,不費一兵一卒,這是他們的如意算盤。

至於像我們這些在大陸發展的台商呢?我們想不想要,說實話,我簡單訪談過身邊的幾個朋友,已經在大陸站穩基礎的台商,基本上都處於「有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的態度。真正很想爭

取的是那些想要做這個產業,但還沒有進來大陸的台商。

每一個在大陸打拼的台灣人都很想念台灣,因為台灣政府基本上不要添亂就可以,別想會幫助台商什麼。台商都是用自己的血淚在對岸打拼出天下。

看了幾天的媒體,大家焦點放在「失業率」,「產業空洞」上面。大家擔心「被拿走了什麼」,而不在乎「我們能得到什麼」。我才漸漸懂得,原來,大陸送我們的好處,我們不想要。

  1. 我懂了,我們拼的是「幸福」,而不是「經濟」

我讀過詹宏志先生的一篇文章,他稱讚台灣愈來愈像歐洲,福利很好,充滿小確性。

那時我頗不以為然,我認識許多歐洲人,歐洲經濟慘到一塌糊塗,我認識一票西班牙的年輕人,他們在大陸領著很羞辱人的薪水,但是他們仍在爭取待在大陸,因為歐洲幾乎沒有就業機會。

但我回了台灣幾趟,我真心喜歡台北街頭,那種文藝氣息,浪漫的氣息確實像歐洲。香港朋友告訴我,你們台灣很喜歡講「幸福」,喜餅也講幸福,連車子的廣告都講幸福。我才意識到,其

實台灣人要的確實不是「經濟」,而是「幸福」。

那有一點讓人費解,為什麼台灣人一天到晚說要「拼經濟」?但卻只是嘴上說說,根本就不想拼,一談到提高休假天數,民眾就開心死了。我的理解是,「抱怨政府不拼經濟」是一種幸福,

台灣的民主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肆無忌憚的抱怨。把我們沮喪和挫折輕易的推給政府,其實也是一種「幸福」。

拼經濟其實要付出的代價很多,許多民眾會很痛苦。那其實與「幸福」違背。

我在想,如果民眾要的是幸福,那麼其實就不該簽服貿了,因為服貿帶來的是經濟,你不能給民眾不想要的東西。政府也該明白,其實民眾只是「抱怨政府不拼經濟」,那是情緒出口,而不

是要你真正去拼經濟。

  1. 我懂了,就算要拼經濟,我們也還沒有準備好

以我現在處的電子商務產業,中國企業的實力已經不輸給美國了。而大陸開放給我們的電影產業,大陸現在電影產業的資金與規模都已經很嚇人,連香港影業現在都要伸手跟大陸要資源。而

銀行業,大陸的銀行業的規模已經完全是世界領先。

我想過,就算是開放給我們,我們的台灣企業不一定有實力有資金可以攻城掠地。台灣企業面臨幾個困難:1. 相關的人才嚴重不足,在大陸瘋狂成長的過程當中,我們的企業仍被保護在溫室

裡。2. 這幾個產業需要的資金巨大,台灣相關的創投機構實力也不足。3. 在產業已經落後,但是後繼的銀彈也不夠,其實去也是成為砲灰。所以就算是大陸把未來明星產業開放給我們,我

們也很難拿下。

  1. 兩邊都不討好的事情,就別幹了

台灣民眾不想簽,大陸也無所謂(因為明明是台灣主動去找大陸談的),其實就別幹了。

最後,我和大家聊聊我認為台灣的未來在哪裡?

台灣有兩條活路可以走。第一條是瑞士,第二條是不丹

  1. 先談談瑞士

瑞士是一個極度開放的國家。他們以前就是一個在山邊的小國,透過開放成為人均收入排名全球第二的國家。簡單來說,大家都知道很多富豪把錢存在瑞士,因為這個國家的金融夠開放。

如果我們今天有研發某一個產品,這個產品是賣給全世界的,而不是只賣給台灣人,那麼肯定賣給全世界高。這個道理大家都懂,但是開放意味著其他國家的人才也會進來和台灣人一起競爭

。但是台灣國際人才斷層已經很深,所以我覺得讓台灣的孩子去世界各地工作,把賺到的錢跟經驗再帶回來台灣,也不失是一個好方法。因為你把年輕人鎖在島上是沒有用的。

成為東方的瑞士的文章很多,很多學者都提過,大家可以去查查。但不可執行,因為政策不在這裡,民意不在這裡,媒體不支持。先談談政策,我們的金融業基本上是鎖國金融,保護主義為

上。我們的年輕人,更多的是想去花蓮種田,或是開個咖啡館或民宿。媒體不喜歡播經濟方面的新聞,因為民眾不看。

還有,瑞士人很愛錢,愛到你們難以想像,我覺得台灣人沒有那麼愛錢。

其實我比較悲觀,不管台灣簽不簽服貿。我覺得我們成為瑞士的可能性是不高的。

  1. 再談談不丹

天下雜誌有報導過不丹,這是一個被全世界公認最幸福的國度,但也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度之一。其實不丹有幾個方面很我們很像:

強調永續發展:不丹是全球第一個禁賣香菸的國度,因為香菸對身體不好。還有他們的孩子念書也不要錢,超過九成的孩子們學歷超過小學五年級。

強調環境保育:即使氣候與土壤適合種茶,不丹也不准伐木種茶,反而要進口茶葉。台灣的環境保護組織其實挺強勢,特別對於企業的環保檢測標準,這些都很像不丹。

強調宗教信仰:宗教在台灣是一股堅實的力量,在不丹也是,他們全民都信仰佛教。

民主政治:以前不丹有國王,現在國王把管理政權交給國民議會選舉產生的大臣委員會。

不丹並不是一個國際化程度很高的國家,但是人民生活幸福指數很高。他們自給自足。

許多人都想要退休後回台灣,他們覺得台灣不是一個討生活的地方,但是是一個過生活的地方。

台灣的狀況在於,想要拼經濟但是不想要付出,想要幸福感但是又想口袋裡有點小錢。其實這是很難的。選擇一個正確的方向,而全民努力往這個方向前進,而不是政黨惡鬥,往兩個方向拉

扯。

3/24以前,我得罪很多朋友,因為我經常談經濟、國際化、教育這些議題,我以為把我認為最好的想法及觀念告訴朋友們,會得到他們認可。但其實我的朋友們不一定想聽這些事情,他們更

喜歡上傳自己去吃了什麼大餐,和孩子的親密照片等等。

也許我們要靜下心來想想,我們要的不是「經濟」,而是「幸福」。那麼就別簽服貿

 
over 9 years ago

https://www.facebook.com/yuanyuan.lin/posts/10202277434232152

本篇用以回應我的一些有中國工作經驗的朋友,或希望服貿通過的朋友,以各自經驗作為前提的狀況下,以致於相信服貿是解藥者等,請三思,更請各位不要非議抗議者。

不諱言,其實我一度也是贊成服貿的,贊成的原因很單純的是希望台灣的企業或慣老闆們能夠好好有個機會接受所謂的市場衝擊與代謝,但這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於我對於台灣企業能力的不信任、以及台灣產業轉型牛步怠惰的報復心態,轉而期待真正的自由經濟主義,說實在的我相信我是準備好的,很多台灣人也是準備好的;然而,學生們尚且接收不到所謂的產業現實、而社會新鮮人卻直接成為產業現實的受害者,加上反資本主義又是崩世代顯學,如果今天告訴他們,這一切的苦悶,背後是我們政府正與那個強大(而且邪惡?)的中國聯手,他們怎麼樣都會相信,這不是他們被洗腦、被煽動,如果他們對生活的想像有著如同那些1%般安居樂業的信心,我相信他們不會上街。

而究竟是誰讓他們產生了中國就是邪惡的想像?請想想教育、媒體、還有二十年前就到中國的台商帶回的中國的落後,以及現在全世界都在反中國的暴發戶粗俗的潮流正確性,恐懼與歧視就在有意無意之中造成,這完全可以理解;這批參與社會運動的年輕人,並沒有享受過台灣的經濟成果、更沒有我們在中國的經驗,那些與中國人在職場環境中的短兵相接的機會、以及互相熟識之後變成朋友的經驗,他們不可能對中國改觀,同樣的他們對未來不會有信心。

所以我一點都不覺得他們的反中情緒是不對的、不知上進的、沒有競爭力的,因為我們社會除了罵他們爛草莓,更在無形之中給了他們對於中國態度的暗示。

並且,我現在認真地覺得服貿是錯的,是完全沒有思考清楚的。因為我們在產業裡認識的中國人仍是不等同於中國共產黨;能和中國人交上朋友,並不能代表中國共產黨會和台灣交上朋友,中國與台灣的國際關係是外交面子與歷史共業的層面,在經濟上與台灣的交好根本是痛腳的互換,還記得十幾年前去中國的台商們的姿態,到這幾年中國終於探到了台灣產業實力的水溫,此一時彼一時。

另外,期待服貿能帶給台灣企業的自然替代、或是激起一種競爭壓力等是非常天真的。試想,台灣企業在喊了十幾年的產業轉型口號之後,仍是不能不當馬友友,不會造成二次政黨輪替的八年馬執政;如果台灣企業氛圍真的對輸給韓國痛定思痛,不會到現在還覺得削價競爭與剝削勞工是共體時艱的表現, 吶喊思變的警鐘響過千萬次,台灣企業如果有心,不必等到這次服貿。

台灣這種病夫型企業體是該消失,但是一旦開放給中國企業的金援海洗甚至收購等行為,無疑是叫這些老闆們立刻去死,覆巢之下,年輕人該怎麼辦?我舉個例子,淘寶最近的38生活節就可以燒掉一億人民幣的行銷費用,這麼大的金流,用在台灣便可能造成任何一個產業的壟斷。這絕對是比資本還資本的強勢競爭,難道不是台灣政府該好好權衡的事情嗎?對中國的開放在什麼時候變成一種拯救經濟的最後的手段,以及不成功便成仁的恐懼的號召?

我曾經遇過一個老闆,在22K政策下為了向政府領產學合作補助費,從學校點選了7個新鮮人,但在用滿一年之後把他們全部辭退,這一年內,既不訓練、也不輔導,就把他們當雜工用;另一個大型電子企業是靠高超的對沖基金操作,讓他們進口原物料時還可以順便期貨操作而獲利,獲利根本不在產品製造端。這樣的企業真該去死但是他們不會,他們會繼續惡質到下一次的選舉,如果我們有下一次選舉的話,他們還是會出來替現在的執政黨站台。

我真的認為,很多台灣的企業本該因為真正自由的市場機制而被淘汰,但淘汰他們的絕對不應該是中國。我們只知道服貿開了門,卻不知道進門來的是誰,因為中國這兩年的景氣實在不好,處處錢慌,不過有錢的公司還是很多,當然也包含『國營企業』。中國是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的獨裁國家,與台灣的國情與政治結構完全不同;資本主義與中國的成功學乃是中國共產黨一個作為向世界展演的包裝。當然我不否認這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部份。

中國在菁英升學主義的固有競爭性與現代企業中的的狼性文化,絕對可以培養非常非常多的人才,我相信他們絕對是具有全球移動能力的人才,我當然希望他們來台灣貢獻交流;但同時我更遺憾經濟部昨天說的:『服貿開啟後,台灣人才可以去大陸工作,不用再領22K。』,年輕人這次不上街,什麼時候開始上街?他們以國民黨踐踏台灣民主的抗議訴求實在是太客氣了!

這樣的訴求或許可以視為一種求生意志,或者是說對中國的敵人想像讓他們終於產生了台灣主體性的思考與愛國心,愛國心是非常非常珍貴的東西。請不要責難抗爭者。

 
over 9 years ago

李亞梅

服貿協議對電影的規範可以簡要歸納為:

大陸對台灣開放二項:大陸電影可以來台後製、允許台灣方言電影進入大陸市場。台灣對大陸開放一項:大陸電影配額從往年的10部增加到15部。

台灣後製產業的品質、價格和作業規格並不特別具有競爭優勢,許多台灣電影都選擇到大陸、韓國、泰國,甚至法國進行後製工作。大陸電影選擇到台灣進行後製的誘因是什麼?

台灣電影進軍大陸票房普遍不佳的原因,主要在於台灣電影對大陸觀眾的吸引力較為薄弱,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文化折扣的關係(因為文化差異等各種因素造成產品較難被國際觀眾理解)。這一點很難因為語言相近便可克服。同時,台灣方言電影數量不多,很難造成關鍵性影響。

因此,這兩項對台灣電影產業的助益不大。

大陸電影配額從10部增加到15部,對台灣電影產業也不致造成致命影響。一則因為高度壟斷台灣電影市場的巨人是好萊塢電影,二則因為文化折扣的關係,純大陸電影在台灣一直不受台灣觀眾青睞,票房不佳。是以,大陸電影配額從10部增加到15部,對台灣電影產業影響有限。

如果服貿允許大陸資金可以來台開設製作公司、發行公司或是戲院,台灣電影面臨的問題就大了。如果大陸資金可以來台投資電影製作公司,台灣電影將會逐漸喪失文化的獨特性,台灣電影可能消失不見;開放大陸資金投資台灣發行公司,台灣電影市場將會更加供過於求,台灣電影的競爭難度勢必提高;開放大陸資金投資台灣戲院,台灣電影的映演空間將更被壓縮。

 
over 9 years ago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6155/

服貿公聽會都快開完了 讓我們來看第一場重點整理:運輸業很擔心

Yang 2014/02/21

很快的,立法院在去年的8月5日朝野協商後,決議內政委員會召開16場「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由兩位召委國民黨籍張慶忠及民進黨籍段宜康抽籤決定各召開8場,3/10就將要召開最後一場,我們特別將每一場公聽會去蕪存菁,分集整理給讀者,讓大家都能夠進一步關心服貿議題。

今天的重點整理是第一場(102年9月30日,周一早上9:01分~12:05)由張慶忠擔任主席,召開之前國民黨就宣布所負責的八場公聽會,將在9/30早中晚三場、10/2早中晚三場、10/3早中兩場搞定。

也因為如此,會議一開始,本來該以「自用小客車租賃業、公路運輸的旅客運輸業、公路運輸的貨運運輸業及公路運輸的支援服務業」為主軸,但在正式進入議程前,委員們卻先花了一個多小時討論另一件「更重要的事」,先讓我們將現場原音重現一下(正式的討論將之後開始)。

「我們要公聽會,但是不要草率。」

首先是台聯黨許忠信委員表示,「我們要公聽會,但是不要草率。」許忠信認為8場公聽會竟然在3天內排完,而且還排到晚上讓業者、學者專家和本會委員都非常不方便,根本不符合議事規則。

另外,公聽會所邀請的工會和公會也不符合黨團協商第4項的要求(這16場公聽會每場要有4個服務項目開放,邀集各產業工會和公會的代表參加,方可進行實質審查),如今所邀請的學者專家卻只有5位到場。更進一步請張慶忠針對這8場為何要如此密集?這樣做是否適當?進行協商,否則將要求台聯黨3位委員來杯葛議事。

接著李俊俋委員也強調,議事規則第27條寫「散會時間已屆而議事未畢,主席得徵詢出席委員同意,酌定延長時間。」他質疑公聽會一場都還沒開,就排定到晚上21點30分有誰同意延長了?「公聽會的目的是要讓各個業界充分表達意見,而不是開一開,對上面有交代就好了,這到底是對誰有交代?」

民進黨陳其邁委員「從晚上6點半到9點半的公聽會是一場違法的公聽會,假如這個邏輯可以成立的話,那未來晚上11點半也可以開公聽會?變成消夜場、早鳥場都可以開公聽會?」他認為這嚴重地違反議事規則,是主席濫權違法,要求把主席移送紀律委員會調查。

同時,他指出在立法院服務超過10年,從來沒有看過為了委員會開會甚至只是一場公聽會,立法院院外就擺滿了蛇籠。為什麼今天想要進來旁聽的人不能旁聽?「台灣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為了讓服貿過關,不惜濫用警察權,不惜濫用主席主持議事的權力。」

國民黨吳育仁委員卻說「有些行業在晚上滿有空的,或許我們可以檢視公聽會可否排在晚上?」還說現在外界對立法院的議事效率有所抨擊,在晚上加開會議,可以讓社會大眾感受到立委對服貿協議積極展開審查的決心。

國民黨王育敏委員表示,今天出席的學者專家、職業公會的代表們,應有權利來表達意見吧?為何我們要剝奪他們表達意見的聲音及權利呢?她認為今天的公聽會應如期召開,委員們應該好好傾聽他們的意見及聲音。

張慶忠主席回應,ECFA簽定後一個月服貿協議就自然生效,然到今天為止已經快10個月了,相關產業的業者都一直有反映,「尤其是本席在當上召委之後,就常常接到產業不能再等、人民不能再等的電話了…」

所以他希望各行各業騰出時間,排在上午的項目就早上來,下午、晚上就不用來;輪到下午或晚上場次的也是一樣,對於各個產業,都是給予相同的時間,並沒有趕時間,「人民要吃飯、產業要經營,要讓立法院的議事效率再次的讓人民有所期盼、肯定。」

而針對為何外面有警察、有蛇籠,張慶忠則表示自己不知情。

段宜康委員指出,程序必須要正當,無論目的是多麼的重要「這也是監聽風波鬧得舉國不安的原因,即其手段、程序是沒有正當性的。」他覺得公聽會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雖然並沒有什麼議決事項,但目的是要邀集政府代表、權益相關人員等,包括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大家共同討論並提供意見,以做為立法委員議決時的參考,希望不要犧牲程序的正義。

李秋美主任秘書回答道「依照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各委員會之議程,應由輪值召集委員決定之。」也就是說即便晚上開公聽會不合議事規則,但還是召委說了算。

民進黨姚文智委員強調,並不是反對這第一場的公聽會,也希望可以趕快進入議程,但既然場外學生把他們的身分證字號都簽了,而且公聽會本來就是要博採周諮,本來就是要讓大家發表意見,立法院不應該阻擋,當然學生也要依照議事規則申請旁聽。

民進黨尤美女委員表示,有很多利害關係人可能是更弱勢或更獨立的人,譬如個人工作室等等,這些人往往被忽視,也就是犧牲這些最弱勢者的權益去成就財團,這才是整個服貿最大的問題,要聽的就是更弱勢者的聲音,為什麼要把這些最弱勢者擋在外面?

「請警察把拒馬撤掉,因為立法院是人民的殿堂,應該讓所有在外面希望旁聽的民眾全部進來;並且開放旁聽,由主席請旁聽民眾必須遵守本院議事規則。」

討論至此始終僵持不下,但時間已經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最後在張慶忠主席宣布休息5分鐘之後,黨團私下協商,把兩場晚上的公聽會改在10/7的早上和中午舉行,也讓本次公聽會總算可以進入正題。

討論開始:

首先,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董立文副教授針對國家安全提出,根據《商業周刊》第1346期所說,已經有6成的服務業對中資開放,田野調查的結果發現,居然有中資用5,000或1萬元人民幣來投資我們的服務業,結果讓它倒閉

「中資來台經常會用一條龍、一條鞭或一條街的模式,請問我們的政府相關單位知不知道這些中資投資台灣的模式所代表的涵意是什麼?」

另外也表示,政府自98年6月陸續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之後,均在嚴謹的審核機制下進行審查,但2010年的鼎新電腦案和南山人壽投資案都是影響到我們經濟安全、資訊安全,可是當初都是靠在野黨立委質詢,民間團體提證據證明,以及媒體監督的結果,才把這兩個案子擋了下來。

「在全球化的時代,交易是非常複雜和多樣的,為什麼在協議裡面只列出投資人如為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的企業者,才限制來台投資?又如何解釋大陸軍方投資的企業有合資、入股、參股、逆向收購、戰略合作或策略聯盟等多種交易形式?」

陸委會王郁琦主委回應,以本次所討論的4個行業中,自用小客車租賃業、公路運輸的旅客運輸業、公路運輸的貨運運輸業,確實都在民國98年6月30日就已經開放陸資來台,公路運輸的支援服務業在101年的3月30日也開放了。當時商業周刊出刊後,政府當天就請經濟部協助調查,不過他表示商業周刊最後的結論是正面的。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表示,所有的中資投資申請案件,都會先送國安單位審查;核准後,亦納入控管。政府也訂定緩議條款,就是針對中資投資申請案,其投資人的相關背景會進行查核。在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之地位,或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者,均禁止其來台投資。

「我們亦具有事後管理機制,根據許可辦法規定,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8,000萬元以上之陸資投資事業,在每一屆會計年度終了之後6個月內,均需檢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併同股東名簿報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為了查驗這些資料,或掌握中資投資事業的經營活動,必要時得派員前往調查,中資投資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吳順杰理事長表示,他在6日26日開會的時候,曾提出希望能夠通過兩岸駕照互惠,因為兩岸駕照對該產業和觀光業來講很重要,陸委會官員當時回應,會在進行兩岸協議時提上去,但在8月26日公路總局開會時,另外一位陸委會的官員卻說不可能提出,同一個政府單位卻給不一樣的訊息,訊息也不明確。

「我們所要求的就是一份基本的生存權,希望不要漠視、犧牲我們。從6月21日到現在已經開了第7次的相關產業會議,但我們產業都沒有得到有關單位具體的關懷,都沒有問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支持。」

陸委會王郁琦主委回應,此事涉及到官方證件如何認定的問題,所以短期內可能不是透過大兩會,也就是海基、海協,因為交通部有一個小兩會的機制,可以就交通部主管的業務雙方進行溝通,只要相關文件的處理方式能夠達到一定的共識之後,我們一定會協助交通部推動兩岸駕照互通。

中華民國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張國典協理認為,服貿協議開放整個島內的路線衝擊相當大,尤其是勞力密集的產業,現在就已經面臨找不到人的困境,包括司機和理貨人員。再者,大陸進來以後,將來掌控了整個島內的運輸配送,也會影響國家安全。

全國產業總工會梁淑娟副理事長強調,她說服貿協議會讓勞方會產生恐慌,其實主要就是怕失業。「我們要儘量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因為臺灣勞工是很優質的,我們現在對勞工有最低保障工資,但如果將來大陸的勞工到臺灣來削價競爭,那麼資方和勞方都會受到影響。」

另外,她也提到來台的期限的問題,目前的規定是3年一次的居留權,但是3年之後還可以無限制的延期,那根本就是讓他們在台灣邊變成長期居留。(此問題沒有得到回應)

陸委會王郁琦主委則認為,所有自由開放的產業都會面臨一定的競爭壓力,今天討論的4個產業有3個是4年前就已經開放,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中資投資案例。也就是說在已經開放的狀態下,中資並未進入臺灣來投資,「我們擔心中資太大,我們太小,以致相關經營業者都會倒光,但並沒有發生所擔心的情形。」

而假設未來有中資來投資,從資方的角度來看,勢必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從勞方角度看,因為有更多人想聘用員工,如此勞方失業的可能性會相對降低,畢竟有更多的雇主需要聘用人。

另外,海基會林中森董事長認為,服務業是我們強項,也發展得比較早,具有比較強的競爭力。這四年多來4個產業看下來,由於屬競爭方面的強項,大陸業者即使來也競爭不過我們,因此來得非常少。就算真的來了,我們也有很強的競爭力。

他表示貿易協議最大特色在於,只開放投資,不開放就業。所以,不會搶走我們勞工的就業機會。根據現階段經濟部的統計,現在來的陸資有398家,過來的幹部只有216名,卻創造了6,771個就業機會。如果這398家陸資不來,216名幹部也不會來,6,771個就業機會更不會有!這次協議只開放投資,並未開放就業,不會搶我們勞工的就業機會。

臺灣省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陳耀昌秘書長則表示,貨運有三業,就是所謂的汽車貨運、路線貨運及貨櫃貨運這三業。但法規上的定義,一般貨運和路線貨運業的並不明確,當要開放的時候,政府要怎麼審查?雖然公路法有規定,但是規定也一樣不明確。

「貨運業的資本額門檻比較低,而路線貨運業比較高,相對地,大陸當然會成立低門檻的公司來做高門檻的業務,在開放之前要先把公路法裡對相關業務的定義寫的很明確,並將路線運貨業的定義明確化。」

交通部范植谷次長對此回應,有關貨運三業的分業問題,交通部早於去年要求運研所對該問題提出提升改善。除傳統三業外,尚有物流業,這也是貨運業的一種新發展趨勢,也同時要求運研所檢討。

開南大學觀光運輸學院陳武正院長質疑,服貿協議的第十七條有關承諾表的修改完全站在大陸一方來處理,我們要修改的話,等於要經過他們同意。他認為這樣一條條文絕對不利於臺灣各行各業。

陸委會王郁琦主委回應,這次服貿協議的條文均屬雙向,至少第十七條是一方如果希望能夠修改承諾表時需要進行的程序。這點不單是指我方想修改,如果陸方對我們所提出的開放承諾表有意見,也同樣是根據協議文本第十七條來進行。

桃園縣汽車貨櫃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姚信宗總幹事說,「6月服貿簽署之前,聽到的消息來源都是電視和報紙,我覺得政府像賊一樣,要簽署的時候,老百姓都不知道。從6月簽署服貿到現在,政府官員也完全沒有與我們公會溝通,這就是黑箱作業,我們公會所有的公司老闆都很關心服貿的簽署,但是手中都沒資料,不知道政府要簽署什麼。」

他甚至覺得,今天過來開會只是來蓋章背書,對開會的內容完全不知道。「政府、主席如果要辦公聽會,也要給我們資料,讓我們有所準備,不要讓我們匆匆忙忙,來了這邊也不知道要幹什麼。」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伍杜.米將執行秘書發言表示,臺灣原住民族處於社會經濟弱勢下沒有資本,土地又被政府侵占了,只好透過合作社的方式來發展產業。但是服貿協議開放的投資方式是,只要有20萬美元就能夠到台灣投資,這其實真正影響我們的是這些中小企業型態的產業,不只是今天所討論的運輸產業。

「我們合作社有勞動合作社、清潔、搬運等等,而中小型的投資則包含美容美髮等,很多原住民都是就讀技職產業出來開個工作室,例如美容美髮。但是今天陸資來了,只要少數的經費,雖然名義上是老闆,可是萬一老闆本身就是美容美髮師,又該怎麼辦?他不會聘僱在地人,更不會創造就業機會,這對原住民的衝擊非常大。」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回應,美容美髮業者不可能會有老闆兼員工的情形發生,因為陸資只能當負責人,如投資金額為20萬美元,只能有2人過來,且這2人需為高階管理人,不能充作一般員工。(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金,可申請增加1人來台,而最多不能超過7人。)

最後在第二輪提問中,台聯葉津鈴委員再提出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評估,該項協議對台灣毫無實質幫助。簽訂ECFA時,政府說GDP將提升2.54%至3.2%,但這三年多來,我們GDP的成長不但沒有超過3%,而且越來越差。政府說可以提升台灣產品在中國的占有率,但是從相關數據來看,也是一年比一年衰退,甚至低於韓國在中國的市佔率。

民進黨陳其邁委員更批評,「政府部門的代表對於產業資源、救濟措施、就業輔導等,各單位應該都有預算,也應該編列完畢了,政府要怎麼輔導?說了半天卻沒有提出任何數據!」要求公聽會要提供這些相關資料和報告。

張慶忠主席回應「請所有的主管機關針對這個部分補提書面,至於業者的部分,也請與他們一一進行溝通。因為時間關係,第一場公聽會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中午12:05)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全文本場公聽會影像

 
over 9 years ago

服貿對台灣表演藝術的衝擊

文 孫平(資深藝術行政)

https://www.facebook.com/swsg95/photos/a.271173981381.139494.50835451381/10152265884241382/?type=1

反服貿...之...如果你是我的家人和好朋友

請知道我個人為什麼反對兩岸服貿協議(給我1分鐘就好)

無論認同與否,麻煩您閱讀我的部份想法

我們可以討論分享觀點,也可以心領(不)神會

我只希望更多人知道為什麼我可以接受經濟發展的良好願景

卻不能接受這項兩岸服貿協議

這次的兩岸服貿協議,包含了與我們表演藝術工作者息息相關的項目

也就是劇院經營管理的項目,是包含其中的

別人可以隨便說,我沒有你們瞭解其他服務業

或不懂金融,電信,醫療或其他商業服務體系,是多麼渴求服貿的簽訂

但是我絕對知道,我們的藝術場館機構可以讓中國入資

是多麼危險的事情

回台灣工作這8年來,已經陪伴許多藝術家創作各種作品

也陪伴他們出國巡迴演出征戰許多大大小小的藝術節

你若知道,每當國外藝術節要推廣台灣藝術

若是被中國當局知道的話,他們就會接到中國關切的聲音

直接聯繫他們的市政府,或者劇院,對於支持台灣藝術進行打壓與騷擾

有的藝術節主辦單位跟我說,他們的長官挺得住

所以我們才有機會演出

或者是,他們長期支持台灣藝術創作,所以中國知道攻不下這個山頭......

卻也真的有不少地方,捱不住中國的“關切”

決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乾脆放棄台灣藝術節目去演出

以免造成許多麻煩或困擾等等

我們只是藝術活動的交流分享,都要這樣被打壓

你要我相信中國大陸投資台灣的藝術場館,是抱著如何如何良善的念頭

我真的不會相信

(大陸如何打壓中國自己的藝術家,我們也很清楚,不是嗎?)

我反對兩岸服貿協議的原因有很多,這只是其中之一

希望你們可以聽見反對兩岸服貿協議的聲音

也歡迎你們去現場直接觀察街頭運動中,理性的一面

你會知道,當官逼民反時,人民走上街頭,甚至佔領國會

都是不得已的選擇

而台灣的抗議活動現場,其實,真的和國外非常不同

許多溫柔細膩的一面,你在國外的抗爭看不見

(這些之後再聊吧,我累了,孩子要吃早餐啦.....)

謝謝你願意讀到這裡

我們支持經濟發展,貿易政策良善的推動

但我們也有更多反對兩岸服貿協議的原因

請傾聽這些原因,與我們正面交流

我們不是暴民,不是非理性的人

否則,你不會是我的好朋友,或是我的家人,對不對?

 
over 9 years ago

By Cecily Pan (Editor)

本次服貿開放貨運承攬服務業: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貨運承攬服務,投資航空、海運貨運承攬業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不具控制力。

老實說我還以為早就開放了,因為台灣可以叫順豐啊,順豐快遞員會來收還會拿很先進的機器,直接印發票給你耶。價錢也不貴,寄到上海才NT 135元,比郵局便宜太多了。

wiki上關於順豐:順豐速運中國一家大型民間營運的獨資速遞公司,於1993年成立,總部位於廣東省深圳市。順豐速運擁有38家直屬分公司、3間分撥中心、近100個中轉場、近5000個基層營業網點,覆蓋中國大陸所有31個省級行政區、近300個大中城市及逾1700個縣級市或者城鎮。此外,順豐在香港澳門台灣韓國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都設立網點,或者開通收派業務。

大陸還有一家快遞叫天天,台灣的名字叫天順。

互動百科上關於天天:"天天快递"创建于1994年10月,是国内著名快递企业,公司品牌被誉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5月10日,海航集团北方总部与詹氏兄弟签约重组天天快递,正式组建海航天天快递有限公司。海航天天快递目前拥有北京、上海、南京、杭州、东莞、武汉6个全资子公司,200余家加盟企业,20多个集散中心,2000多个网点,网络遍布国内1200多个城市,形成了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为重点的快递网络布局。目前全国从业人员2万多人,拥有各种快件提送车辆6000多辆,主干线班车运输线路近400条,国内航空快件业务全线实行直达。

我也不知道用天順寄過幾次東西到大陸了,不曉得他們怎麼繞過來的,但人家總是有辦法不是嗎?服貿開不開,影響真的不大啊。